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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1、我公司购入农民农产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2、减免的9%的增值税要不要做减免税款分录处理?3、销售农产品和计提成本时的会计分录和税额是多少?比如总的购入农产品金额为108000元,销售农产品的金额为139000元,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谢谢老师!
老师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开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高
老师,一般纳税人从事农产品自产自销免税,购进的车辆用于免征增税税项目,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在此销售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老师,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3个点的专票可以计算抵扣9个点的进项吗,开票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比如必须要自产自销,还有,加计1个点,是只要取得农产品发票用于生产销售不是自产自销就可以吗?谢谢老师指点
老师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有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小米,花生的免税的专票吗?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园艺产品种植;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副产品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
我司在9月5号采购了一批货,随货同行单的时间是9月5日,9月8号这批货我司验收入库,供应商在9月10日开了发票,结果我收到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的时候,发现该张随货同行单其中一个品的单价有误,但发票上的单价无误,反馈给供应商,供应商针对这一个品重新开具一张正确单价的随货同行单,但是随货通行单的销售日期变成了开具当天日期9月25日了,请问这种更换随货同行后它的日期比开具发票的日期要晚,会不会虚开发票的风险?
老师好,请问多少金额的收据可以入账?有行业和支出内容限制吗?
请问:企业2025年7月至12月月末发放工资,财务记账,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这笔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吗?谢谢
老师,一个是幼儿园会计和一个出纳一个会计一个办公室,一个是建筑公司内账会计和老板一个办公室,选择哪里比较好啊
老师,把货卖给A,和B造的有合同160万,款B通过对公户打给我们,但是不给B发货,这种情况开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吗!
全资子公司的亏损利润怎么合并到母公司,他们没有任何往来,包括资本投资都没有
请农产品专业老师回复,谢谢, 老师,农产品(部分自产自销的一般纳税人)应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分别是指什么?
老师,4 S店收到浙商银行应解汇款并扣款如何做帐
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 我成立了一个子公司A公司,由B公司和我共同控股,B公司为我们的集团总部,所有的营收都直接入帐B公司,这样的话我们分红吗? 我还有个朋友成立了C公司,同样也有我朋友和B公司共同控股,B公司同样为集团总部。营收也都直接转进总公司。 我们的业务链是由我A公司开发客户成交后给到B公司,B公司继续维护续费,但是A公司和C公司唯一的关联只有B总公司,这样我能享受C公司客户续费的分红吗?因为客户都是我司成交后交接过去的。
用朋友的身份信息直播,提现后钱到朋友那里,他再转给我。所以个人所得税由他来申报还是我来申报
您好,农产品部分自产自销的一般纳税人,非应税项目主要是销售自己种/养的初级农产品(像刚收的小麦、新鲜蔬菜、活禽这些),按政策免交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除了这之外的情况,比如卖不是自己产的农产品(像从农户那收来再卖的水果)、卖把自产初级农产品深加工后的产品(比如把自己种的小麦做成方便面)、提供和农产品相关的服务(比如运农产品的运输服务、存农产品的仓储服务),这些都要交增值税,其中销售初级农产品相关的应税项目通常按9%税率,深加工产品按13%税率,运输服务按9%税率,仓储服务按6%税率,另外如果放弃自产初级农产品的免税优惠,选择交税,那这时卖自产初级农产品也属于应税项目,按9%税率交。
我公司在外面承包了花园工程项目,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销售有自产自销产品,也有外购农户或者农业公司的产品,请临时工做工时(按天算的),请问我应该给对方怎样开票?按照总工程款开具建筑服务?可不可以分开买发票,农产品发票,劳务发票
您好,你给对方开票,重点看你公司和对方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是按“花园工程项目”整体签的总工程款,那得按“建筑服务”开9%的票,不能分开开农产品票、劳务票;要是合同里明确把自产农产品销售、外购农产品销售、临时工劳务和建筑服务分成了不同项目并单独定价,那就能分开开票——自产农产品开免税发票(免增值税),外购农产品开9%的发票,临时工劳务如果是你公司雇人提供的,按“建筑服务”或“其他生活服务”开6%或9%的票(具体看业务性质),但要注意临时工得是你公司合规雇佣的,不能让临时工自己去代开发票给对方。
老师,请的工人按照天数算工资,我方开具建筑服务费9%给对方,然后我方申报工资薪金,可以吗?
您好,你这样做不对!快账导入模板里的“期初余额”“累计数”“年初余额”是三个不同概念,不能直接把4月科目余额表的“期初数、借方累计、贷方累计”全填进去——4月科目余额表的“期初数”是3月末余额(不是5月期初的正确数据),“借方累计/贷方累计”是1 - 4月总发生额,而快账需要的是4月末期末余额(即5月期初余额)填“期初余额”列,1 - 4月总发生额填“累计数”列;你若直接填4月“期初数”会导致期初余额数据错,直接填“借方累计/贷方累计”可能和实际发生额不匹配,最终系统算的“年初余额(期初余额 - 累计数)”会不平,试算肯定报错!正确做法应该是:导出4月科目余额表,把里面的“期末余额(借方/贷方)”填到快账模板的“期初余额(借方/贷方)”列,把“本年累计借方/贷方”填到“累计数(借方/贷方)”列,再导入快账,这样系统才能正确计算“年初余额(期初余额 - 累计数)”并试算平衡。
老师,请的工人按照天数算工资,我方开具建筑服务费9%给对方,然后我方申报工资薪金,可以吗?
对不起,我网不好上面串题了, 如果这些按天算工资的工人是你公司直接雇佣的(签了雇佣协议或有明确雇佣关系,不是找外面劳务公司派来的),你方向对方开9%的建筑服务费发票后,把工人工资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做成本是可以的,这样既符合开票按建筑服务归类的要求,也能合规处理工人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