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所得税:由我国居民企业(支付方)向境外母公司(收款方)付利润时,代扣代缴后交给我国税务机关;因境外母公司在我国无常设机构,预提是为确保跨境税款能征收,避免流失。 非重复征税:25% 是居民企业就自身税前利润缴税,10% 是对境外母公司取得的税后股息征税,税基不同(前者税前利润,后者税后利润),是对不同环节征税,并非合计 35%。
1、软件开发企业,2020年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后发生全部退税情况,我想不退税,留到后面抵减,比如留到2021年第二季度抵减,原本我第二季度6月份计提当季的企业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7月申报后按正常情况应该是缴纳,但是因为把这个不想退的税留到这季度抵减了,所以实际情况就是银行存款没有支出,那我在7月份缴纳的这笔分录贷方做什么分录? 2、支付了一笔费用30万,对方可开回了30万的发票,但是这笔费用实际上不是一次性用完的,是把30万充值到平台上,分期用的,我不想一次性把30万入到一个月的账上,但是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话,我这笔费用实际使用时间又不足一年,我应该怎么办?
老师,是这么个情况,公司盈利了差不多将近500万吧,400多万,然后一直没纳税,从一九年就一直没纳税到现在,然后之前的账已经做死了,就没办法再纳税了,然后我们这个盈利呀,也没有收据,等于说无票收入,现在我们想把这个税给缴上去,怕这个税务查,我们现在有什么好办法吗? 备注:我们也不想升为一般纳税人,也不想那个超过100万的盈利,因为超过100万的盈利就要交10%,那个那个乱七八糟的税,还要那个牵扯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想把盈利做到100万以下,然后这个就交点儿,那个每个季度交3%吧,就很少那一部分就最低的税,中小规模企业那个税,我们想我们想享受那个政策。
我们在学习这个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老师是让我们用这样的方法理解去考试的。1.站在获得股息的角度,因为该笔股息在被投资企业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了,如果获得股息以后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相当于重复纳税,所以国家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实行免税政策。2.站在支付股息企业的角度,因为股息是在净利润扣除了所得税以后才分配给股东的,所以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能在税前扣除的是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是我们现在在做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账务。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有点懵,怎样才能容易。刚实操。
老师,其实我没懂,就是说这个国外取得的所得,已经在国外交了的,然后在国内又要依据咱们国内的税率再来计算一次,我不理解的点在于,你比如说咱们在国外交多了的他也不给退啊,咱们再按照国内税率来算也不用再交,完了咱在国外交了但是依据国内税率计算还需要补一点点的就得该补还得补上,我想问的是这个个人所得税税率咱们国家又和别人国家不完全相同,咱们国家税率计算出来要补的请问是补给咱们国家吗还是说要跟外国平分呢?不太懂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我们那个企业所得税那里,那那里第二季度我没有填那个,我没有填一二的累加就直接填了,第二季度是错的,但是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然后我现在要来补那个财务报表,我们财务报表里面的利润表我要怎么写,我要对应这个,将错就错还是说我得写正确的再进去,是不是我们里。抄送财务报表,这个利润表里面,这个主营收入和和支出,这个是不是要跟我们之前提交税局的那个一模一样,但是我之前提交的是错的,我没有一二季度累加,只单独写的第二季度而已。
老师您好,请问发票申请增额税务局下户检查是要检查哪些东西
假设,当期研发支出费用化10万,按100%加计扣除,那么一共可以扣除20万。等到下期,10万完全形成了无形资产了,资本化部分的10万又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加计扣除。我的问题是,费用化部分10万已经加计扣除了,资本化部分又加计扣除一遍,是不是重复加计扣除了呢?
小规模仓储服务企业,7月份新开的公司,比如8月开普票含税金额14440元(1个点),那么做账确认收入是借:应收款款14440,贷:主营业务收入-仓储服务收入14440/1.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 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贷营业外收入,是这样理解吗,这样这笔1%税金虽然是免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物流公司,车子抛锚产生的拖车费挂什么科目,谢谢
老师,我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兼行政,公司的外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我需要自己做内账吗?报销的东西怎么弄?没有票或者票面金额大于实际金额怎么入账?
运输公司新买的车,哪些费用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老师,收到税务局这个短信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费用和收入没有期末余额?
养殖的鱼塘。鱼塘需要折旧吗?折旧计入什么科目?
费用报销公司打到员工卡上具体账务处理怎么做
老师 你看看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通常子公司不构成常设机构,那就是可以理解为境外的投资方即母公司在境内没有机构场所但由于投资取得了股息所得,那就是境外母公司是一家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所以要就这笔所得交税给我国税局,所以预提所得税是针对境外母公司这家非居民来说的,是吧?
同学你好 是的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老师 那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帮我看看 就是:如果从投资方的角度来看,比如税前利润100万,那就是交了25%+(1-25%)*10%=25%+7.5%=32.5%,也就是我投资方能拿到手就是100%-32.5%=67.5%的税前利润,是这样吗?
不是。若投资方是个人,税前利润100万需先交25%企业所得税(25万),剩余75万分红再交20%个税(15万),实际到手60万,综合税负40%;若投资方是法人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实际到手75万,综合税负25%。你之前计算错误是因为误将个税税率按10%计算,实际股息红利个税税率是20%。
老师 你写的这个投资方是个人以及法人企业人我看懂了,我写的投资方是境外的非居民,如果按10%来代扣缴企业所得税,那从这家非居民投资方的角度看,税负是不是32.5%,嗯,是这个问题。
同学你好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