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些都是你们加工的吧
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我们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湿米粉,河粉,湿面条,饺子皮 ,年糕,能不能定义到初级农产品,按9%的税率呢? 谢谢老师指导!
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我们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湿米粉,河粉,湿面条,饺子皮 ,年糕,能不能定义到初级农产品,按9%的税率呢? 谢谢老师指导!
一个人的工资,1-2月个税在A公司申报,3-4月在B公司申报,5-6月在C公司申报,这三家公司实际是同一个老板,在C公司申报时入职时间写5月,6月申报要交个税,如果填写1月入职就不用交个税,这种情况,在C公司入职时间应该写几月?
老师您好,请问机器设备需要提10年的折旧是不?使用了5年,机器不能使用了报废了,怎么处理?还能继续提折旧嘛?
10月报个税申报到27号吗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说 手工账登账 应该登在哪里,是三栏式明细账吗
老师,进项大于销项,结转增值税分录怎么写呀
有网站可以查得到 哪些公司提交了上市申请吗?
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全年只申报了工资没有发放,这个季度报税怎么处理呢,会不给通过吗
7-9月份减免的增值税,现在税局直接归到其他受益了 那这比其他受益 账上怎么做分录 才会平账
老师,公司安装招牌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像这种速卖通,亚马逊,境外平台,是不是按正常报收入就行,还是说按出口退税企业啥的
老师,都是企业生产的。
那是可以的,按照9%的是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老师,不是按13%吗
可以按照9%,初级的这个
老师请问有税率表吗?
这个我这边没有的,抱歉了哈
按9%总要有依据吧
未经过实质加工,这个
这个是从淀粉经过生产设备工艺加工形成了以上的产品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744号 字体:【大】【中】【小】分享到: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2-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桂国税报字[1996]41号)悉。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从淀粉的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看,淀粉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17%就是降到13%了
嗯嗯,按照你这个经过加工的也可以
这个就是经过加工的,企业有生产设备的,税务局也会下企业核查的呀,那就是按13%税率来吗?
对,那就按照13个点这个
谢谢老师指导
不客气的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