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大连益丰电器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份进行纳税申报,2019年11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10月有关业务如下:①销售给大连鑫华商贸有限公司电暖扇一台,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销售额计960元。款项尚未收到。②销售给大连光明会展有限公司热水器一套,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销售额1200元、安装费226元。上述款项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收讫。③销售给大连冷方仓储公司冷库设备一套,开其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设备价款连同安装费合计26400元,款项尚未收到。④销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03500元。⑤购买税控盘(该企业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1551.72元,税额248.28元。实训要求:计算企业应缴纳的销售额及增值税额
大连益丰电器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份进行纳税申报,2019年11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10月有关业务如下:①销售给大连鑫华商贸有限公司电暖扇一台,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销售额计960元。款项尚未收到。②销售给大连光明会展有限公司热水器一套,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销售额1200元、安装费226元。上述款项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收讫。③销售给大连冷方仓储公司冷库设备一套,开其通用机打发票,发票显示设备价款连同安装费合计26400元,款项尚未收到。④销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03500元。⑤购买税控盘(该企业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1551.72元,税额248.28元。实训要求:计算企业应缴纳的销售额及增值税额
洪涛饮料批发有限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饮料批发业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月申报。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一辆叉车,含税价2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付。2.销售4车矿泉水给客户联达有限公司,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已收到客户打来的货款。3.将自有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含税租金收入2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4.销售200箱饮料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尚未收到货款。5.支付税控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以现金支付5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自用的2台电脑卖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钱款已收。每台电脑原价3000元,已提折旧1700元。7.销售3箱矿泉水给永辉副食店,收到现金150元,未开增值税发票。8.因前期销售给旺旺超市的200箱饮料中有部分货品临期,客户退回50箱,开具红字发票。计算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洪涛饮料批发有限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饮料批发业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月申报。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一辆叉车,含税价2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付。2.销售4车矿泉水给客户联达有限公司,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已收到客户打来的货款。3.将自有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含税租金收入2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4.销售200箱饮料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尚未收到货款。5.支付税控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以现金支付5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自用的2台电脑卖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钱款已收。每台电脑原价3000元,已提折旧1700元。7.销售3箱矿泉水给永辉副食店,收到现金150元,未开增值税发票。8.因前期销售给旺旺超市的200箱饮料中有部分货品临期,客户退回50箱,开具红字发票。计算应纳的税额
洪涛饮料批发有限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饮料批发业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月申报。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一辆叉车,含税价2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付。2.销售4车矿泉水给客户联达有限公司,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已收到客户打来的货款。3.将自有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含税租金收入2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4.销售200箱饮料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尚未收到货款。5.支付税控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以现金支付5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自用的2台电脑卖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钱款已收。每台电脑原价3000元,已提折旧1700元。7.销售3箱矿泉水给永辉副食店,收到现金150元,未开增值税发票。8.因前期销售给旺旺超市的200箱饮料中有部分货品临期,客户退回50箱,开具红字发票。计算应纳税额
请问小规模企业法人能不能单独保管原始凭证资料??
老师,个人独资个人经营所得不享受减免政策哦?
老师,有这么一个问题,分录如何做?在第三季申报所得税时,计算错误,算出来所得税是10000万,当时也是按照10000元扣款的!分录做的是: 借:所得税费用 10000 贷: 应交税费_所得税 10000 然后更正了报表,所得税是 9800, 这个分录怎么调整呢?但是银行存款减少了10000元
老师好,我想问下 木材加工厂从税局代开采购免税发票,采购木材原材料回来加工成木板销售。比如这个月代开了20万的采购票,生产领用木材原材料10万。那么这个进项税和加计抵扣怎么计算啊
老师,请问农业企业有什么政策?
老师,我要在电税局报送财报(税款所属期间为25.7.1-25.9.30),在填写资产负债表时,年初余额是不是2025年1月1日(也就是2024年12.31日的数据)?期末余额是不是截至2025年9.30日的数据
24年开给客户116万,现在客户只能回款90万,想着把原来的发票红冲了,从新开90万元,但是对方发票已抵扣,现在该怎么办
老师,可以帮我看下凭证其他应付款代收电费27499.3这个数怎么来的吗
微信收付款收什么税,分别多少
老师想问一下,去年的收入未确认收入,在今年才确认,现在要调整回去年,要怎么做账?
您好,2025年6月收款时做账:借银行存款808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元,贷应交税费80元;7月申报第二季度增值税后因免税做账:借应交税费80元,贷其他收益80元。7月收款做账:借银行存款101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元,贷应交税费1000元;8月收款做账:借银行存款1111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元,贷应交税费1100元;9月收款做账:借银行存款1212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元,贷应交税费1200元;10月申报第三季度增值税后确认减免做账:借应交税费6600元,贷其他收益6600元;最后实际缴税做账:借应交税费3300元,贷银行存款3300元。
不是有冲突吗?借:应交税费 6600,贷:其他收益 6600,借:应交税费 3300,贷:银行存款 3300,但是我做收入只有一个贷方 3300,都不平衡
还有 6 月份的为什么你是按照开票的 80 元转入其他收益,不是按照申报表的 240,而第 7-9 的你又按照申报表的来?那么矛盾的?
您好,您做收入时累计计提的应交税费总额是3300元(1000%2B1100%2B1200),而不是3300元,所以是平衡的。 7月、8月、9月您每做一笔收入,都在贷方增加了应交税费,三个月累计增加了1000%2B1100%2B1200=3300元(这是按1%征收率计算的税额),此时“应交税费”科目贷方余额为3300元;季度申报时,您做的减免分录“借:应交税费 6600元”是为了冲减理论上按3%征收率(9900元)和实际按1%征收率(3300元)之间的差额,但这个6600元的减免额是一个总体的税收优惠体现,它直接冲减后使得“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变为3300元(即9900-6600=3300),这与您实际要缴纳的3300元完全一致,所以最后缴纳3300元后,科目余额为零,整个过程是平衡的。
根本不是这样好吗?哪里平衡了,只是我这个数刚好是这样
您好,对对,您说得对,我更正,您在7、8、9月做收入时,错误地只按1%的税率(1000%2B1100%2B1200=3300元)计提了应交税费,但根据税务规定,在账务上应先按3%的税率全额计提,即每月应计提:7月100000 * 3%=3000元,8月110000 * 3%=3300元,9月120000 * 3%=3600元,三个月合计9900元;然后在季度申报时,再做一笔减免分录:借:应交税费 6600元,贷:其他收益 6600元,这样“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就变成9900-6600=3300元,这才是正确的余额,与实际缴纳的3300元相等,账务就平衡了
那我开票的时候只按 1% 了,那么我在 7-9 月份收到款的时候,收入是多少?
如果按照你这样做的话,不是借:银行存款:10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那也不行啊?申报表系统的收入就是 100000,这样也不平衡
我收款金额就是 101000 这个是定的,收入也是定的 100000,那么你那个 100000×3%=3000?贷方怎么平衡得了?
您好,所得税申报表只认“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所以需要把通过“其他应付款”发放的工资“还原”到“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 第一项填你们计入成本费用的总工资(即“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全年贷方发生额),第二项填你们实际发放的总工资,这个数需要把“其他应付款-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即实际发放额)加回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里,即 第二项 =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发生额 %2B 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发生额,这样处理不会重复,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只反映了通过它直接发放的极少部分(如工会经费),而大部分工资的发放体现在“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两者相加才是你们公司全年实实在在发出去的总工资,这样才能和第一项计提的总成本正确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