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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扣缴跟指定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2025-10-27 16: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7 16:39

源泉扣缴,通常是10%
指定扣缴,通常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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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77 追问 2025-10-27 16:40

如果核定利润23%,有影响税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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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7 16:41

意思是企业所得税核定为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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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77 追问 2025-10-27 17:01

有没有特殊情况税率能减少的?我看他们之前按5.72%去申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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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7 17:02

这些都不是正规的税率,是税局直接核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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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77 追问 2025-10-27 17:28

我们是代境外机构扣完税款之后付货款。属于指定扣缴还是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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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7 17:29

代境外机构扣完税款之后付货款。属于 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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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77 追问 2025-10-27 17:43

那为什么之前能走指定扣款?因为之前是另外一个同事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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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7 17:44

你好 ,这属于 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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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77 追问 2025-10-27 18:04

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指定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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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源泉扣缴,通常是10%
指定扣缴,通常是25%
2025-10-27
源泉扣缴是指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但有来源于我国的某些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按照规定的税率,由我国支付款项的单位扣缴税款的一种征收方法,也称为“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 指定扣缴是指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类型不属于或没有纳入源泉扣缴范围,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的一种征收方法,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2022-05-18
同学你好 源泉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的所得税, 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适用税率为2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指定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 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总结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按照税率20%(实际减按10%)征收。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提供劳务所得和承包工程作业所得,以非居民企业自主申报纳税为主,但对于一些非居民企业提供工程或劳务的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有证据表明其未履行纳税义务或未委托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时,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按照税率25%征收。
2021-04-2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022-09-19
一般都 是企业 指定扣缴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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