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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非学历教育简易计税税务上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可以详细讲下嘛,开票类目可以选哪些

2025-10-29 10: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9 10:55

同学,你好
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都要留存。

开票大类就是*非学历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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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74 追问 2025-10-29 10:56

学员合同,学员付款流水,我们主要是网上课程,好多学员不会要求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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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9 10:56

同学,你好
那就不需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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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74 追问 2025-10-29 10:56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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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9 10:57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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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都要留存。

开票大类就是*非学历教育服务*
2025-10-29
你好 (1)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农业培训机构,跟各地的农业农村局合作,农业农村局帮招生开班上课,我单位给农业农村局开票,开票内容是非学历教育,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财税〔2016〕6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难道我单位开免税的发票是开错了吗?还是受疫情影响一般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提供非学历教育可以免税? 回答:提供非学历教育免税的政策在2022年没有延期,目前已过期。提供非学历教育可以采用简易计税。 另外,需要判断单位所给款项的性质,如属于财政补助是不交增值税的。 以下是相关规定: 、增值税 (一)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农业农村局付款给我单位,这笔款是属于财政性拨付资金吗?如果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该是不征税的,难么到时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要填财政性资金那张表进行纳税调减?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好像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回答:后边这个问题是企业所得税问题。对于收到的资金是属于财政补助还是政府购买服务,需要根据以下判断: (一)如果满足下面所列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形成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没有满足下面所列条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判断收到资金是都是财政补助还是所述单位购买服务是关键。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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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回答: 1. 需要承担的风险: • 汇率风险:在对外支付美金时,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到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 • 税务风险:需要确保符合相关的税务规定,否则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 法律风险:与国外B公司的合作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 2. 需要签订的合同: • 需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国内A公司与你公司的咨询合同,另一份是你公司与国外B贸易公司的技术咨询合同。 3. 需要承担的税费: • 你公司从A公司收取咨询费属于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及附加税费,并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向国外B公司支付咨询费,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同样以6%的税率为基础计算),同时B公司取得的收入如构成在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所得,则你公司还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视具体协定而定)。具体税额需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 假设无其他税费影响,且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的减免税优惠,则你公司大致税费负担为:(100-90)×6%×(1+附加税费率)+(10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可抵扣成本)×企业所得税率。注意,此处未考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因其涉及较多因素,如协定税率、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等。 4. 需要留存的咨询文件和证据: • 与A公司的咨询合同、咨询报告、发票、付款凭证等。 • 与B公司的技术咨询合同、咨询报告(或技术资料)、发票(如国外无法直接开具,可提供形式发票或其他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外汇支付凭证等。 • 确保所有文件都有明确的日期和签名,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核查。 5. 咨询时间点的确定: • 一般来说,咨询文件和证据应该在咨询活动实际发生之后留存。 •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预收款项的比例和条件,以及咨询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内容。但预收款项并不免除你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义务,仍需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咨询服务。 • 预收款项本身并不构成风险,但需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规性,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6. 发票名称: • 给A公司开具的发票名称为“咨询服务费”。 • B公司给你们开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名称应为“技术咨询服务费”或类似名称,具体需根据B公司所在国的税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而定。如B公司无法直接开具中文发票,可提供英文发票或其他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2025-02-11
针对您公司即将开展的业务,以下是对您所提问题的详细解答: 1. 需要承担的风险: • 汇率风险:对外付美金时,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实际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 • 合规风险:需确保资金流转符合外汇管理规定,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处罚。 • 信用风险:国外B贸易公司的信誉和履约能力需进行评估,以防无法按时提供服务或收款风险。 2. 需要签订的合同: • 需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A公司与贵公司的咨询服务合同,另一份是贵公司与国外B贸易公司的技术贸易咨询合同。 3. 需要承担的税费: • 贵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从A公司收取咨询费,需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 • 向B公司支付咨询费,可凭B公司开具的发票进行税前扣除,但需关注境外支付的相关税务规定。 • 具体税费合计需根据贵公司的具体税务情况和税率来计算,无法直接给出确切数字。但大致上,税费将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以及基于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 4. 需要留存的咨询文件和证据: • 与A公司的合同、咨询报告、发票、收款凭证等。 • 与B公司的合同、B公司提供的咨询报告或技术资料、付款凭证、发票等。 • 这些文件和证据需确保真实、完整,以备税务或法律审查。 5. 咨询时间点的确定: • 咨询时间点应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时间相符。 • 留存的证据资料应在服务提供后、付款前准备完毕。 • 合同中可约定预收款项的比例和条件,以及服务提供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先预收再提供咨询是常见的商业做法,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风险。 6. 发票名称: • 给A公司开的发票名称为“咨询服务费”。 • B公司给贵公司开的发票名称应为“技术贸易咨询费”或双方合同约定的其他名称。 7. 如何界定贸易咨询是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 • 贸易咨询的发生地取决于咨询服务的实际提供地点。 • 如果咨询服务的提供方(B公司)在境外,且咨询活动完全在境外进行,与境内无直接关联,则可界定为境外服务。 • 反之,如果咨询活动涉及境内人员或境内资源的使用,或咨询成果在境内使用,则可能被视为跨境服务或境内服务。 • 具体界定需根据服务提供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税法规定来判断。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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