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农业培训机构,跟各地的农业农村局合作,农业农村局帮招生开班上课,我单位给农业农村局开票,开票内容是非学历教育,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财税〔2016〕6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难道我单位开免税的发票是开错了吗?还是受疫情影响一般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提供非学历教育可以免税? 回答:提供非学历教育免税的政策在2022年没有延期,目前已过期。提供非学历教育可以采用简易计税。 另外,需要判断单位所给款项的性质,如属于财政补助是不交增值税的。 以下是相关规定: 、增值税 (一)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农业农村局付款给我单位,这笔款是属于财政性拨付资金吗?如果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该是不征税的,难么到时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要填财政性资金那张表进行纳税调减?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好像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回答:后边这个问题是企业所得税问题。对于收到的资金是属于财政补助还是政府购买服务,需要根据以下判断: (一)如果满足下面所列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形成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没有满足下面所列条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判断收到资金是都是财政补助还是所述单位购买服务是关键。
请问大拉皮商品税收分类是属于哪一类?
电子税务局简易申报导出的数据,比我实际开票数据少,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准备去一家国企建筑公司面试,想问一下,面试官会提问什么类型的问题呢
请问一下老师,进项税额太大,抵扣的时候又不要用那么多,勾选后怎么抵扣好啊?比如,进项税额是2000元的一张发票,我只要用1000元抵扣,怎么操作呢?谢谢!
一个公司跟个体户都是同法人,公司2024年转钱到张三名下当作借款,张三又在另一个个体户报个税,现在如果买社保,是取消个体户这个申报张三有个税,在个体户买社保比较好,还是要在公司买?
老师,废塑料啤酒包可以反向开票吗
一般纳税人利润达到多少要交企业所得税,然后按百分之几交呢
老师,6月工资计提4000,员工迟到扣款200,7月发放3800工资如何做账?
老师你好,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有经理与我会计两个人,前一阵因为我有兼职了几家,所以我解除了办税人员,我们领导只是法人和办税人员两个身份,刚才我想把我作为会计人员,以办事员身份添加到企业信息里,可是以经理的身份登录的时候,一进到账户中心就自然退出了,为什么。难道法人必须得以办税员身份进入吗?那他能把我添加到办税员吗,办税员只有一个人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清理费用如何处理?
老师,开票开非学历教育的发票免税的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税局那号文我都找不到
老师,但是单位也是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项目的,而且合同也有规定只用用于培训而,这笔钱还是按人头算的,之所以开免税是符合农,林,牧渔业技术培训。所以是不是属于财政性资金我顿时都蒙圈了[捂脸][捂脸][捂脸]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老师,但是单位也是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项目的,而且合同也有规定只用用于培训而,这笔钱还是按人头算的,之所以开免税是符合农,林,牧渔业技术培训。所以是不是属于财政性资金我顿时都蒙圈了[捂脸][捂脸][捂脸] 回答:按文件规定如果不是财政补助。那就要按正常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