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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但亏损100多万,请问这部分亏损是不是要并入总公司?

2025-10-30 12:0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30 12:02

这部分亏损,不要并入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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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72 追问 2025-10-30 12:04

为什么不能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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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30 14:03

都已经注销,不能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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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部分亏损,不要并入总公司
2025-10-30
是的,对的,不需要缴纳的。
2024-01-12
独立核算总公司是无法享受的
2023-10-23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法人来征收,只要以前确实一个法人公司下的分公司(非法人)亏损,总公司可以补亏!增值税分公司可以独立缴纳!
2021-12-29
这种记账方式是正确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在经济上也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对于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利润汇总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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