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是不能那样做的,可以要求对方退款

我是个人接了一笔私活是提供建筑设计服务的,是分期收款结算的总共是30万含税,对方公司需要我开发票可开普票,我是直接去税务开票合算?还是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期开票合算?还是注册小规模企业自己开票合算?还是让对方公司帮忙做个工资薪金申报合算?我目前在职另一家公司交的有社保,税前月薪一万二,我该怎么筹划对自己最省税?如果是选择注册企业或个体户,对我后期是否需要按期申报税?老师能分别列明我每种方式产生的税费和后期影响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今年有些业务是承包给个体工商户做的,现在结算准备付款给对方,发现个体工商户开来的专票上的纳税人名称和实际收款账户上的名称不一致,个体工商户收款是他们老板的个人账户,像这种情况我们从公司转账到对方个人账户上可以吗?
你好,我原本办了:个体工商户(有店名,有对公帐户,经营范围是广告制作类),今年我一季度开普票27万(按照国家政策一季不超30万是免税)、我家里种的柑橘卖给农业公司,当时农业公司和我个人名(邓丽)签 了购销合同9.6万,我提供了身份证,钱付到了我个人私人帐户上了。而后农业公司自己给自己开具了收购票9.6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现在税务系统监控出我一季度营收超30万,需要补缴纳27万这部份的税收。我想了解,——我是有个体工商户,且是有营业执照注册名(匠人制艺),经营范围是广告类,且有对公帐户。那么这种以我个人名签的合同,我个人私户收的钱,且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已开的“收购票”的这种情况,税务部门把这“收购票”算在我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收入上,这合理吗?
公司底下有多个分销团体,如果客户那边涉及修理,一般会找一个固定的个体合作,但是他们都是私下打款,月底汇总金额,让对方开发票,我们这边给业务员报销;这样有个问题,就是一张发票可能对应着多人的报销,这种入账需要写情况说明么?
你好,老师,我们单位现在有一个这样的情况。我们之前签了一份合同,当时说不要发票,后来工程竣工完成之后,又要发票,现在我公司给对方开具了一张发票,但是打款的时候,对方没有用公司公户打过来,是用私人账户把这笔工程款打入我公司账户,后来我们协商,将这笔钱退回去,让他们以公户的形式打过来,但是现在,他们还是以个人名义把这笔钱打入了我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卡上,这样的情况,因为现在我们开发票和转账有记录,我能不能把发票直接冲红,就当他们不要发票。或者说让我公司负责人把钱打到我公司公户,写个什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