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抬头需海关备案,无需申领口岸卡;2. 出口数据分别留存并关联两抬头,核心汇总数据统计主体为第一抬头。

问题1 日常消费用公司抬头开普票,然后季报、年报和所得税预申报的时候如实填写成本就可以将这些发票作为成本票了吗,是否需要什么额外的步骤来避免所得税? 例子:餐饮用公司开票3000后,在季报填写营业外成本3000,即可抵消收入,避免所得税了,对吗?是否还需要别的什么步骤? 问题2 如果是纸质比如出租车发票怎么办? 问题3 如果第一季度先产生收入,第二季度获得发票作为成本,产生的所得税可以退还吗? 问题4 如果23年第三季度产生收入,24年获得发票作为成本票,这种情况产生的所得税可以避免吗?
9610双抬头汇总申报两个问题: 第一:第二抬头是否需要海关备案及口岸卡申领? 第二个问题,出口数据最终留存在第一抬头还是第二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