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做法正确,10 月专票跨月不符合作废条件,且乙公司纳税身份不构成作废理由,需通过红冲专票后再重开。

2. 资料: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5部电梯,单价12万元/部。合同规定,甲公司负责提供免费安装和一年的维修服务。电梯的单独售价为10万元/部,安装费用为1.2万元/部,维修服务3.8万元/部。 (2)9月10日,电梯运抵乙公司开始安装,当日收到货款。 (3)9月25日,电梯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4)一年后,完成维修服务。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用五步法确认甲公司的收入。 3.资料:甲公司2020年5——9月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销售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同时约定,乙公司在2020年5月31日前向甲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500万元。 (2)5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 (3)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货款及增值税款565万元,甲公司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4)9月30日,向乙公司转让了相应的商品。 要求:作出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25.20×9年10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H商品100件,单位成本为700元,单位代销价格为900元;合同规定,乙公司无法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给甲公司。20×9年11月25日,乙公司将H商品全部出售,收取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0×9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并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9年1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代销商品全部价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5.20×9年10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H商品100件,单位成本为700元,单位代销价格为900元;合同规定,乙公司无法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给甲公司。20×9年11月25日,乙公司将H商品全部出售,收取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0×9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并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9年1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代销商品全部价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5.20×9年10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H商品100件,单位成本为700元,单位代销价格为900元;合同规定,乙公司无法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给甲公司。20×9年11月25日,乙公司将H商品全部出售,收取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0×9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并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9年1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代销商品全部价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018年6月10日,甲公司根据购销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购货款10万元,6月28日,收到乙公司发来的材料一批,所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3.2万元,7月5日,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乙公司补付货款13.2万元。已知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高,可以通过多申报工资和奖金的方式减少吗?
老师请问我了,房屋折旧没计残值,有税务风险吗?
老师,我们公司想从对公账户弄出点钱来,我可以这样操作吗,公积金我按8000的12%给员工上,一个月960,实际公司给员工的公积金福利是8000的8%,一个月640,每个月我让员工给公司转回来320,这样做有问题吗,合法吗
老师,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来交,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才能充分利用这个政策?
#提问#税务专管员要我提供24年平台数据和25年1-2季度平台数据,这种是不是要送礼,感觉是故意找问题啊
自己种树卖树,免税吗?
老师,小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以前年度错账的话,是只能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代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吗?
老师你好,老板是公司法人也是退伍军人,他在公司也缴社保也发工资,他算不算公司招用退伍军人税费减免政策?
老师,什么是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成本?
老师,佣金是不是在经纪代理服务-其他经纪代理服务
这张票甲公司可不可以红冲重开?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为什么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专票跨月不符合作废条件时,若存在相关合理情形就能红冲,具体操作需分情况处理: 若乙公司未将该专票用于申报抵扣,且已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对应蓝字专票信息。待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生成编号后,甲公司就能凭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冲完成后再重新开具所需发票。 若乙公司未退回发票联或抵扣联,且未用于申报抵扣:需由乙公司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填写对应蓝字专票信息,上传系统通过校验后,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甲公司。甲公司凭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随后重新开票。
老师,乙公司10月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乙公司11月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了,那么他要求甲公司10月开的发票,红冲,然后甲公司11月份给乙公司重开一张专票,甲公司可以做废重开吗?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乙公司不涉及到偷税吗?
这个按说是不允许的 因为这个业务是十月发生的 不是十一月
甲公司会计开了,税务局查到了,可有风险?
对甲公司没有风险的哦
甲公司不涉及虚开发票吗?
不涉及呀,这个不是虚开
但是乙公司10月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呀10月份甲公司给乙公司开过了发票,现在业务员讲乙公司10月份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所以要求甲公司红冲10月发票,在11月重开,这个有没有偷税行为?
这个没有呀 对甲公司没有影响
税务局审核甲公司账,会不会讲虚看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