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开专票,需先收回原普票开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专票,无合规操作有重复开票、虚开风险,且酒店小规模期间对应进项通常不可抵扣。

老师 请教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装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资质,现在要接一个100多万的装修工程,甲方要求要有资质,因此老板把这个工程挂靠到另一个有资质的A建筑公司,A建筑公司要求我们公司和他签一个供材合同提供材料专票,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去税务代开,后期工程款就以付材料费的方式转给我们公司,这样风险大吗?老师会不会涉及到虚开
老师中午好,昨天开了几张小规模的专票,因业务需要急需开增值税普票(这个月刚核定了专票),能不能再把普票限额给提高下?这个月再申请成一般纳税人,这就需要把小规模的专票给作废调,这样有风险吗?业务是真实存在的,因为项目到期,不提供发票对方合同规定要扣工程款。
老师好,请问下我们老板名下两个公司,一个是一般纳税人,一个是小规模,我们日常经营一场活动比如20万成本,住宿会场能开专票,餐饮开普票,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能开专票的部分就用一般纳税人付款,餐饮部分就用小规模付款作为营业成本? 另外。这样小规模公司一年的主要成本就都是酒店的餐饮费用了,会有什么风险吗?
老师,请教一下,就是公司没专票开了,但是客户还是要走对公账户转货款,他只需要开普票,然后喊他转另一个没开展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然后给他开好像1%纳税的普票这边商贸公司以前都是0申报,现在收款开票,实际是一般纳税人这个公司的,然后这边一般纳税人财务经理,让我填小规模纳税人那边管理员信息,把我名字设置成财务负责人,这种合规吗,我有没有什么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