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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是十分支持外贸企业的发展的,虽然说任何企业纳税人在经营公司发展的过程中,要缴纳所涉及到的税款,但同时,国家也会为纳税人减轻一些税负压力,而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对于,外资企业来讲,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2020年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了解了这些政策,才能更为企业合计节税,来看吧!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种优惠
对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外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
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免征增值税。
3、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4、外商投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免征消费税。
四、外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优惠
1、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动产的租金收入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不征收营业税。
2、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并取得省科委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或由审批技术引进项目的省商务厅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批准文件)、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采取按产品销售比例提取收入等形式取得的“入门费”、“提成费”等作价方式取得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进行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
2、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一般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我省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
4、对特定行业、产业、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减按较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个人所得税优惠
1、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目每月扣除标准为4800元。
2、外籍人员下列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的合理开支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3、下列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七、外资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优惠
1、外资企业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大修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税务机关备案,免征大修期间城市房地产税。
2、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范围内的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外资企业,其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免征2006年度上半年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3、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和华侨购置的非营业用房产,暂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2020-11-19
您好,全国:小微与个体减负——自2023-01-01至2027-12-31,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与预征项目减按1%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约5%);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企业在2024-01-01至2027-12-31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研发加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创业就业支持——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证的“重点群体”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由省级确定;金融机构支持——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含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办理个税汇算(至2027-12-31);换购住房退税——在2024-01-01至2025-12-31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新能源车购置税——2024-2025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乘用车单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026-2027购置的减半征收(乘用车单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科技企业孵化——2024-2027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污染防治第三方——自2024-2027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群体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证的“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自签约并缴社保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由省级确定(至2025-12-31);区域与行业——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企业所得税15%税率;集成电路与软件——2025年继续按清单管理享受税收优惠,涉及线宽小于28/65/130纳米集成电路生产、先进封装测试、关键原材料与零配件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环节可先行享受、年度汇算时如未列入清单再按规定补缴(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香港身份证:在港工作与经营——香港薪俸税采用2%—17%累进税率或15%标准税率取低,设有多项免税额(如成人基本免税额等);香港实行属地征税,对香港以外来源的利润一般不征税;利得税方面,法团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8.25%,超出部分16.5%,非法团业务统一15%;大湾区个税优惠——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通常按年度申请,需满足人才认定与实际在湾区工作等条件)。
比如新疆西藏,或哪些特别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