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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员工,社保在分公司交,工资在公司发,这个个税系统需要给他申报工资吗,要怎么申报呢

2025-12-04 11:3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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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1:33

个税系统需要给他申报工资,按工资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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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17 追问 2025-12-04 11:35

如果给一个人只交社保医保,工资是在老板另一公司发的,需要怎么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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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个税系统需要给他申报工资,按工资表申报
2025-12-04
不能那样交社保的,会被认定挂靠社保
2025-02-14
不能随心所欲,工资跟社保要在一起的,不然就是挂靠社保
2024-08-13
你好 都需要啊,都是要给他申报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 只是这个个人所得税比较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预计为非居民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022-11-30
你好,在你单位的系统里面也是按照工资来申报就可以了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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