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出售的给受托方的消费税为什么不能计入税金及附加里面呢如果我计入税金及附加会怎样

2025-12-08 14:0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08 14:03

同学,你好
因为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已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且“直接出售”时无需再缴税,所以这笔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而非“税金及附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