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老师好,我工作年限才两年多,经验不足,以前在律所工作,现在新找工作还没去呢,正在准备中。大概了解是帮助企业做银行贷款服务的,然后这个企业会给我们佣金,会走对公账户,然后就得开发票,一般都开信息服务或者咨询类发票,应该会是一般纳税人,我去了,好像有400万进账,问我怎么把钱导出来,交个税还是怎么的,我的理解从公司账走到个人都得交个税。他可能想让我给他想办法避税吧,还说给国企开完票,上游开完发票,下游就要导账,不导账的话,这个钱纳税额度太高,说涉及这的领域比较多,这个增值税可能要交的吧,至于企业所得税,还能筹划筹划,想问问老师帮我解释解释,还有我听哪个实操课能了解的更详细一些?
我是做超市财务费,我现在有个问题,我的商品A是联营的,就是拿过来卖,我超市不用管A的库存,只是按照A每月的销售额的20%来确认我自己的收入,我的商品B与A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B我需要管库存数量,但不需要看库存总金额,这个时候A商品的公司被称为联营供应商,B的供应商则被称为代销供应商,对于这个A与B商品的做账方式,我咨询过税务局,税务局的解释简单粗暴,他们说A与B不属于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用那么复杂,因为我虽然都会提成20%,但是另外80%我会返还给供应商,其实这80%就相当于是我付的进价,与普通商品购销不一样的是,别人先买进来在卖,而我的A和B是属于先卖了再买进,说他们其实也是我的商品,税务局的解释颠覆了我的会计知识,而且我看我公司的进销存系统,联营和代销商品居然都有销售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还都是那返还的80%,系统的负责人说,谁说联营和代销没有成本结转,产生了收入就必须有成本配比,而且主要是商品售卖时是我来开全额税票,不是供应商开,所以商品我买了,票我开了,跟正常的商品购销不是一样的吗?税务局的解释和我公司的系统不谋而合。我还是觉得是不是我哪里想错了,按照受托代销去做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去年12月份又预提一项费用比如说10万元整,该费用的发票是在23年2月份开来的,但是当时预提的时候,因为发票没开具,而且当初它家每次都开的普通发票,所以我按含税价预提的费用,23年收到发票后,发现对方开的是专票,小规模企业有一个0.01税率的增值税,因此票面不含税金额为9.9万元+0.1万元的增值税,我在冲该笔预提费用时,只能用不含税金额9.9万元去冲当初预提的,剩下的0.1万元无法冲减费用,于是在23年做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0.1万元做了调增处理,现在是纳税申报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在账务上,我要怎么处理这个0.1万元多出来的应付款呀,因为在23年做冲预提费用时,0.1万元这个部分是做的借进项税金,贷其他应付款,感觉这样重复做了,有什么办法不重复也能正确入账呢,麻烦老师解答下,谢谢
老师好,请问下,关于预付出去的款项,针对于核销发票可以提供下解决方案吗?我们是做企业培训的,有很多的代理商,一个月两次结算款会付过去,但有些代理商开的发票金额并不是我们当次付出的,就很多不对应,加上我们现在上了新的财税软件,原来是有个手工的表,出纳每天登记对公付的公司款项,再人为的手工去核销,现在就是在想有没有比较节省时间的方法,怎么去核销,因为上了系统后,出纳也不需要手工登记日记账了对接了银企直连,直接看软件里的日记账就行,主要是长期以往,到底还有多少发票没回来,这个就不是很精准的数了,账我们一般是跨月做完,但发票是实时有时会收到的,希望老师可以给点思路,感谢
老师早,请教一个问题 建筑公司,今年25年一季度暂估了500万的成本,原因是根据全责发生制,24年付出去的钱他成本票还没回来,按照规定来说,这个票应该在25年5月31号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拿到,然后再将暂估成本红冲,转而在做一笔“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账款”,然后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我看了24年审计报告并没有这么操作,因为24年我们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本身1月申报24年四季度的所得税报表就不用缴税。我现在想问:现在25年的暂估,没有5.31前红冲,而是后面来票之后,比如6月冲一点,10月冲一点,这样方法可行吗?
朴老师 我提问的这个问题 第一问回复我现在再仔细想了下,是不是应该是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它来去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呀而不是新加坡的A公司它自行申报?老师你再给我看看,我想来想去都觉得不是很对。这国际税收好难,我听课看书都看到眼累。
每家公司都有替票行为?我在这家单位干了2年多,会计口头让我和大家要替票,大家也挺烦的,后续我被公司辞退不分不给补偿,我想仲裁,但是这工作期间我找大家要替票了而且很多,仲裁会盼我一分钱得不到?我当时不知道没票子拿替票是违规的,这法官司才知道,出纳岗位
失业十多年的40岁女,是2026年5月份考完初级会计立马找会计工作还是直接考06年9月中级会计三门?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准备把酒店转给别人,我们是注销原来的酒店好呢让他们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还是说直接工商变更就好了
董孝彬老师,国际税收还有以下问题。 我分不清怎么为什么要去分营业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收入这些。以下是我的疑问:我一个境外公司设立在境内的分公司,我的营业利润不就是类似我们居民企业一样吗?我不是也可以有租金特许权收入吗?这些不都是我分公司的营业利润吗?那这里说的要区分哪些是营业利润,哪些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哪些是利息租金收入,这些说的是什么意思?要区分这些不同的收入是不是对未在境内设立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企业来说的而不是对像设了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来说的?
董孝彬老师,你在吗?我想问国际税收的问题。 1.非居民企业都是指境外的公司,对吧?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成立的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是我们上面第一点写的非居民企业,对吧? 3.在境内的分公司如果在境内赚钱或者赚了境外的钱但是与境内的分公司有关,那我们就看作是上述第一点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赚了钱从而需要对这家分公司征企税,对吧?也就等同于是已经向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征过企税了,而不需要说对分公司征了一次企业所得税之后又对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再来征一次吧? 4.接第三个问题,境内的分公司按照利润总额交了企业所得税之后,把税后利润汇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这个时候是不是只要扣一笔10%的预提所得税就好了?
老师,我外贸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的商品退税率只有6%和9%,当月采购发票还没到,还如何做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啊?
自己注册个网店,个体工商户,自己给自己交社保,每年都没有流水,会不会被注销?
老师:公司是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有技术咨询这一项,现在能开咨询服务的发票吗
同一份增值税申报表可以更正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