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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个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公告2023年第37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请问这是不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运输工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也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老师,有那种我们江苏公司成立研发中心做高企,有自主研发有销售收入但是高品40%,我们重庆有个公司我们把半成品给重庆他做好了开给我们A产品,我们再把A产品直接卖给客户,这个可以吗?这个重庆给我们的A产品能归入高品吗
老师同员工开自己车办理公司业务保险加油费用,不给租车费用,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时也不写租赁可以吗
老师,客户给我们付了两笔款,分别是2000(客户付的研发费不需要开发票)和310(客户付的样品费,需要开发票),应该怎么做账
想问下单位每个月交社保是1493.68元,扣我们个人458元,想问问这个458是怎么来的,正常扣费比例是多少?
老师你好,我们做是做售货机的,就是试运营期间这个月管理费需要分摊么?
村集体经营公司帮商贸公司A代收农产品收款10万到村集体公户,村里又将10万元打给农业公司让B直接代收农产品后给到A,A给到1万给村委会库房租金,这样的代收经过公户有风险吗?期间村里不开具任何发票
找朴老师,还有一笔坏账,也是挂账几年调账的,汇算清缴是调增还是调减?
支付行业 免费给客户用pose机器 挣费率,购入的pose机器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库存商品那
甲公司从1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那么10月没有收入,11月也没有收入,这增值税申报0申报可以吗?
应发工资2500,扣款事假125,社保扣款534,实际发工资1841,老师这个会计凭证怎么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