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比如说我7月份计提工资挂的制造费用,到月末的时候这个制造费用要结转吗?我们公司主要就是代加工生铁收取加工费,主料由加工方提供,我们才开始做要成本票,加工方就把款项转我们账上,我们再转支付给购货方购买焦炭,锰矿这些材料,然后他们开原材料的进项发票来给我们,我们又开销售矿产品,焦炭的销项发票出去,7月份销售收入是购进焦炭又销售出去,请问我这个月的制造费用,工人工资这些我要结转到什么科目去,是主营业务成本还是生产成本里面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工商办理了营业执照,做了税务登记,人家给了个税密码,是不是从次月开始,每个月15号之前都要进行个税申报,首先是通过纳税号跟个税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添加上员工信息对吗,这个一定要把所有员工都加上么,如果只是填一个法人的信息可以吗,然后呢,在进行申报?如果次月员工工资很高,扣除附加信息后系统自动算税,通过企业账户进行扣费吗
我现在接收一家个体户一般纳税人的 木材厂,他是收购原木材料回来进行加工生产再销售出去的,前任会计只是把账册交接回来 对于账务处理的数据我不知道怎么来的,(比如电费发票。人工 我是按什么符合行业规定的来分配呢)你能跟我说说吗 木材行业的标准,人工电费出材率这些概念也不懂 比如领料 入库出库的 数量金额我怎么确定
老师,我们公司是中药材加工企业,是一家新企业,月中生产了20个品种,一般我是月底扎账,归集所有的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再进行分配,算出成本,然后让库管入库填写成本价格,开票室才能打出来销售票,这些品种进行销售,现在有几家企业需要我们月中生产的这几个品种,可是成本价还没有算出来,入不了库,能不能有什么方法,先核算出大概成本入库,真实的成本算出来后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单位是商贸行业,我外购商品,委托一家公司做成酒,然后我们支付对方公司加工费,1.我公司属于委托方,是否需要加工的经营范围。2,受托方要帮我们代扣代缴10%的消费税,比如说我们商品购进成本是6,加工费是4,缴纳的消费税是否是按(6+4)/(1-10%)*10%,计算过程是否准确? 3,我公司收到加工完成的商品之后销售给另外一家公司的话,商品价格如果变成12,我们是否还要缴纳多的这2块的消费税? 4.如果我们就按我们的成本价10块销售给另外一家公司(丙),是否我们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只需要再缴纳增值税? 5,丙公司把酒买回来之后,自己再买瓶子,瓶盖等礼盒,变成礼盒销售出去,丙公司加入买进来的成本是10.销售变成50,时候中间还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