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市)且统一核算:分公司开票并收款,按国税发〔1998〕137 号,属 “用于销售”,总公司移送环节需视同销售(总公司计销项,分公司可抵扣)。 同一县(市)或非统一核算:同一县(市)移送不视同销售;非统一核算的,总分公司按正常购销处理,移送环节不算视同销售。 实操要点:跨县(市)时总公司应向分公司开票,分公司对外销售再开票;留存调拨单、分公司开票与收款凭证,确保增值税链条完整与合规

增值税,总公司移送货物到同一县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移送当天不确认增值税。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都是以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总公司(一般纳税人)13%确认销项,同时总公司购货的进项也可以抵扣,分公司不涉及增值税处理。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是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分公司(小规模)3%确认销项?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13%确认销项?需要做一个总公司销售给分公司的销售处理吗?总公司确认销项,开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拿到发票,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如果是小规模,含税金额作为分公司的库存商品。 麻烦懂的老师回答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总分公司,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价格是否可以按照成本价,比如说我是分公司,现在从外地总公司运一批货物,总公司给我开了进项发票,单价为10块,那我视同销售,我的销售价能不跟进货价一样都是18块
老师您好(这个问题问过两个老师各有不同答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税率增值税免税)、销售眼镜商店由总公司和第一分公司(属于同一市,且增值税独立报税,所得税汇总缴纳),分公司因没有银行帐户开不了发票,总公司的库存是否能开到分公司?总公司的库存怎么能调拨给分公司,视为销售开发票还是视为调拨,如果视为销售是加价开销售发票,还是可以平价开
视同销售有一条政策:(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老师,设在同一县的总分公司,总公司把货发给分公司,分公司去销售了,请问总公司需要 给分公司开票交增值税吗?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 这里的-统一核算 我们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账务处理是单独核算的,但是企业所得税是合并申报的,我们这种情况是统一核算吗?统一核算指的是什么?
请问老师我们预收账款一百多万现在税务要求确认收入,能不能转成应收账款
电子税局系统和财务系统未验票额已经全部导出来对比差异了,可是财务系统比电子税局系统未验票额少了10万,应该怎么查
老师,请问A单位,25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支出1146.59元,已缴纳季度所得税17459.48元,利润总额-3615.1元,已与老板沟通不退税。现在做25年度的所得税汇算,如何填写?以前年度已没有可以弥补的亏损
请问如何查找社保的管理人员登陆电子税务局或者人社局,查询社保扣费的银行卡号
3月发票选择用于免税项目勾选,忘记提交勾选,3月分录,整张发票计入费用,我现在勾选会有影响吗?
25年给房东转的房租,房东没有开票,汇算清缴放在哪行调整,还有文件费收据没有发票在哪行调增,跨年度费用在哪行调增?
水利建设基金是什么,根据什么征税?
老师 如果税务部门需要企业写自查报告,有什么思路和注意的点吗?
老师您好,可以给我讲讲股权现金流量=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这个公式的原理吗?还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包括什么?我有点模糊
酒店收入的印花税该如何申报?
按照26年新增值税法来说,这种情况是否还算视同销售?
这个不视同销售了,她就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