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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总公司移送货物到同一县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移送当天不确认增值税。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都是以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总公司(一般纳税人)13%确认销项,同时总公司购货的进项也可以抵扣,分公司不涉及增值税处理。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是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分公司(小规模)3%确认销项?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13%确认销项?需要做一个总公司销售给分公司的销售处理吗?总公司确认销项,开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拿到发票,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如果是小规模,含税金额作为分公司的库存商品。 麻烦懂的老师回答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2022-05-02 21: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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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2 21:58

同学你好,你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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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理解正确。
2022-05-02
您好!是对的,跨县市的销售货物是这么理解的
2022-05-02
您好!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话,那么是不能单独开具发票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对外开具发票哦
2022-05-02
你好!总公司进项1.3可以抵扣的 总公司移送货物给分公司那就算销售,即可。
2022-05-02
您好,第一销项发票的价税合计是5000元吗,为什么扣除的税金比发票总额还大呀? 第二小规模一般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抵税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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