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额是生产企业出口增值税整体优惠总额,包含实际退税额(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是到手的现金退税,而免抵税额虽无现金流入,却直接抵减了企业内销需缴纳的增值税,少交的税款就是实打实的税收优惠,二者都是税务局给予的优惠,只是呈现形式不同。

请问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基金会接受捐赠给捐赠企业如何开具发票,开具何种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捐赠企业来说它的税收优惠是什么?基金会需要给捐赠企业提供什么文件捐赠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老师您好,我们是生产型纯出口退税企业,2021年因进项票没有收齐,所以延缓的出口退税时间,没有产生免抵税额,也就是说,有多少进项,申请多少退税,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才把21年的出口单据全部退完,并在4月产生了免抵税额,现在出口退税科要求写情况说明,什么原因造成的2021年没有产生免抵税额?怎么说明原因才合理呢?
老师,我们公司是生产行业出口企业,我想问一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这栏该如何填写?
老师我想问一下关于生产企业的免抵退,企业有很多进项但是老板让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交一点税。申报完增值税然后做免抵退,又没有留底税额。也就没有应退税额。那做免抵退的意义是什么。
(2021年)甲企业2018年开始从事符合税法“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污水处理项目,2019年取得第一笔收入,2020年开始盈利,2021年甲企业将该项目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当年未取得项目收入。下列关于甲、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B.甲企业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C.甲企业转让项目时应补缴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D.乙企业以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年度作为“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年度 E.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应在优惠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向税务机关报备 【答案】AB 老师为何这个E选项是错误的?
你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年终会算清缴25年的工资多计提了一个月的 工会经费多计提了一个季度 核算清缴工资核算这栏怎么填实际发放工资是 60920元多计提了74820元账面 工会经费实际缴纳1380.4多计提了1728.4元账面上怎么填写核算清缴怎么操作
23年的工资表有银行流水做到24年去了怎么办
外贸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导出xml的报关单明细导入到离线系统解压导出excel,但是导出的报关单明细excel里面没有抵运国、境外收货人信息,这是为什么?我们是委托报关的
卖车发票开得多 上完牌了 发票不能改了 钱也给了 后续用银行存款将多这边钱返给客户了 怎么做账 将进项税额转出 冲成本 分录应该怎么做
老师,房产税~从租计征逾期申报怎么补申报
老师,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都是啥意思?不懂?
老师请问一下房东要我们自己去代开房租发票,我们能在网上开吗?在哪里开,以谁的身份开
有借贷都是应收账款的情况吗 冲减应收货款怎么做账?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啥叫企业集团,一个大家庭,说的是个啥意思?
就是公司要收款叫会计做合同,这种怎么做?刚刚接手的
修正一下 应该是五步法里的最后一步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得出来的免抵税额,老师说是要反应税局真切给企业的优惠
对,五步法最后一步的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这个数就是税局给的隐性现金优惠—— 它没以退税现金返给企业,但直接帮企业抵掉了原本要交的内销增值税,少交的这部分税,和收到退税现金的优惠本质完全一样,是生产企业免抵退里实打实的税收利益。
其实就是有两重优惠,一重是期末留抵,真切到企业账户的钱(由于上游已缴纳,税局反还给企业),一重免抵退税额是按FOB价*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期末留抵=免抵税额虽然暂时未变现为现金,但也是免了销项税,未来等进项够了,才能真正实现退税。这样理解正确吗
理解不完全正确,核心偏差纠正 + 极简正解: 应退税额≠单纯期末留抵,是期末留抵和免抵退税额的较小值,才是实际到账的退税现金; 免抵税额不是 “未来变现退税”,是直接抵减当期内销应交增值税,当期就实现了减税优惠,并非递延; 出口销项税是直接全免(这是基础优惠),免抵税额是该优惠 + 进项抵扣结合后,当期抵减内销税的实际金额,无后续变现环节。 极简正解: 生产企业出口有三重优惠:①出口销项全免;②进项抵内销税;③进项抵不完的退现金。 免抵税额是当期用出口相关的优惠额度,直接抵掉的内销应交增值税(当期减税,实打实优惠);应退税额是进项抵完内销后剩余部分,税局返的现金,二者都是当期实现的优惠,无未来变现一说。
免抵税额不是 “未来变现退税”,是直接抵减当期内销应交增值税,当期就实现了减税优惠,这句话怎么理解,因为我看老师用税负倒推的免抵税额的时候,用总收入*税负率,怎么就等于免抵税额,这个点我不太懂
老师,期末留抵额和免抵退税额需要比较 二者取值少的,这个前提我知道。假设退的是期末留底,那么我可以理解为 第三步 算尺度FOB*退税率(当期免了销项税)=期末留抵(当期退现金)+免抵税额(前二者差额,只是免了)
免抵税额当期抵减内销税:免抵税额是当期出口的优惠额度,直接抵掉当期内销本应缴的增值税,减税优惠当期就落地,无后续递延 / 变现; 税负倒推免抵税额:免抵税额视同出口业务的 “虚拟销项贡献”,企业整体增值税税负需覆盖内销 + 出口,故免抵税额 = 总收入 × 税负率 - 内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用总收入 × 税负率先算整体应缴税额,扣掉内销实缴的,剩余就是出口需补上的免抵税额。
那应退税额不算是贡献么
应退税额不算税负口径里的 “税收贡献”,反而会抵减整体税负,这也是税负倒推时只算免抵税额、不算应退税额的核心原因。 简单说:免抵税额是当期抵减内销税的优惠(视同企业交了税),属于税负计算里的 “税收贡献额”;应退税额是税局返还的留抵进项(企业实际收到钱),是税负的 “抵减项”,而非贡献
老师,还有上面提及的,期末留抵额和免抵退税额需要比较 二者取值少的,这个前提我知道。假设退的是期末留底,那么我可以理解为 第三步 算尺度FOB*退税率(当期免了销项税)=期末留抵(当期退现金)+免抵税额(前二者差额,只是免了),这个理解正确吗
FOB× 退税率是免抵退税额(出口退税的总尺度),用这个尺度和期末留抵比,取小的为应退税额(退现金),二者差额就是免抵税额(纯抵减内销税的优惠,无现金); 你说的 “FOB× 退税率 = 期末留抵 + 免抵税额” 是精准的,对应免抵退核心公式: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 免抵税额,本质就是出口总优惠额,一部分以现金退税(应退税额)兑现,一部分以抵减内销税(免抵税额)兑现。
但是其实免抵税额也是优惠了 性质跟应该交的增值税不同 才是吧。正常没有出口的情况下,也是只用增值税/总收入算税负。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但是有出口的情况下,就要加上免抵税额计算么?也是就是 要(交的增值税+免抵税额)/总收入算税负。
对,生产企业出口业务算整体增值税税负,分子必须是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免抵税额,分母是内外销总收入,公式为: 增值税税负率 =(实际缴纳增值税 + 免抵税额)÷ 内外销总收入 核心原因:免抵税额是出口业务抵减的内销应交增值税,视同企业的 “税收贡献”;实际缴纳增值税是内销实缴的税,二者合计才是企业整体的增值税实际承担额,出口企业只有这么算,才是真实的税负水平。 如果有应退税额,分子里不扣减应退税额,因为应退税额是税局返还的进项,不是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不影响整体税负的计算。
核心原因:免抵税额是出口业务抵减的内销应交增值税,视同企业的 “税收贡献”;加上我的理解是:只是这个税收贡献 因为出口政策 政府给企业优惠了,免了而已,成为一种虚拟的销项税,在算税负的时候也是纳入计算的额度,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