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7号)及后续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不含房屋、建筑物),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
农村合作社作为企业法人,若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且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设备、器具”范畴(如农机设备、运输工具等),即可适用该政策。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农业培训机构,跟各地的农业农村局合作,农业农村局帮招生开班上课,我单位给农业农村局开票,开票内容是非学历教育,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财税〔2016〕6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难道我单位开免税的发票是开错了吗?还是受疫情影响一般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提供非学历教育可以免税?农业农村局付款给我单位,这笔款是属于财政性拨付资金吗?如果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该是不征税的,难么到时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要填财政性资金那张表进行纳税调减?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好像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老师,学习的时候度娘到一个内容: ①初级会计证书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②如果是拿到了初级会计证书的会计人,符合以下扣除条件: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请问老师,上面的这个抵扣政策是根据哪像明文政策抵扣的,能不能告诉一下对应的具体政策文号,非常感谢
请问企业的装修工程金额一共300万,没有发票,前年是按照进度入账,去年已经完工,也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付款,可以继续计入在建工程不转固定资产吗?等到发票来了以后再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注册会计师您好,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转固定资产,也不知道这个发票什么时间来,我们按合同价值先入固定资产进行折日2023-06-1419:30那你提前计提折日了,不能税前扣除,那发票来了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娜娜呢52023-06-1419:32发布71次浏览老师解答齐红|官方答疑老师职称:注册会计师你好,完工以后,就需要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才是的转为固定资产,就需要按月计提折旧的2023-06-加群咨老师请您不要答非所问,我在问如果提前计提折旧,不能税前扣除,发票来了如何处理?齐红完工以后,就需要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才是的转为固定资产,就要要按月计提折旧的发票来了,需要把之前暂估的分录红冲,然后根据发票做相应分录追问,你好如果5年以后来了这张发票,我之前就已经计提折旧了。那这个怎么处理呢?娜娜呢52023-06-1420上面的所有,是老师您告知我的,请老师回答我最新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2018年之后购买的固定资产,之前是采用迅速折旧的政策直线折旧法,按照税务的规定500万以内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折旧扣除,所以我们想把上述符合税务规定的固定资产未折旧余额一次性地全部计提折旧,这样做税务允许吗??!!谢谢!!
23年的工资表有银行流水做到24年去了怎么办
外贸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导出xml的报关单明细导入到离线系统解压导出excel,但是导出的报关单明细excel里面没有抵运国、境外收货人信息,这是为什么?我们是委托报关的
卖车发票开得多 上完牌了 发票不能改了 钱也给了 后续用银行存款将多这边钱返给客户了 怎么做账 将进项税额转出 冲成本 分录应该怎么做
老师,房产税~从租计征逾期申报怎么补申报
老师,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都是啥意思?不懂?
老师请问一下房东要我们自己去代开房租发票,我们能在网上开吗?在哪里开,以谁的身份开
有借贷都是应收账款的情况吗 冲减应收货款怎么做账?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啥叫企业集团,一个大家庭,说的是个啥意思?
就是公司要收款叫会计做合同,这种怎么做?刚刚接手的
公司要收款让会计做合同,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