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那样开具就行

老师,请问,经济合同的违约金,是价外费用吗?为什么这个讲义上写的“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还有就是编号15这段话,表述的意思是,销售方违约了,向购买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只需要向销售方开具收据,只要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赔偿条款的,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是这个意思吗?
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稅率13%,准备与北京爱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针对合同内容,税务会计给出了以下两个方案:方案一:合同约定采用销售折扣方式,约定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现金折扣(计算基数不含税费)。方案二:合同约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给予3%的折扣,并将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缩短为10天。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33.9万元(含税)的违约金。(开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注:假设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万元,进项税额为97.5万元,不考虑附加税,以上两个方案客户都能接受。求各方案10天内付款和10天后付款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稅率13%,准备与北京爱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针对合同内容,税务会计给出了以下两个方案:方案一:合同约定采用销售折扣方式,约定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现金折扣(计算基数不含税费)。方案二:合同约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给予3%的折扣,并将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缩短为10天。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33.9万元(含税)的违约金。(开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注:假设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万元,进项税额为97.5万元,不考虑附加税,以上两个方案客户都能接受。求各方案10天内付款和10天后付款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稅率13%,准备与北京爱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针对合同内容,税务会计给出了以下两个方案:方案一:合同约定采用销售折扣方式,约定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现金折扣(计算基数不含税费)。方案二:合同约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给予3%的折扣,并将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缩短为10天。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付款加收33.9万元(含税)的违约金。(开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注:假设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万元,进项税额为97.5万元,不考虑附加税,以上两个方案客户都能接受。求各方案10天内付款和10天后付款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老师,我们供货给下游,发货时把发票都开出来了,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3个月内给我们付款,但是过了3个月还没付款,我们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了违约金,开具了收据,对方把钱都打过来了,但是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说违约金属于价外税,并且要求我们把之前的发票作废,把违约金融到货款价格里?想问一下他这样要求合理吗?
一种商品20斤,(1*3袋)交货数量是50,单价是130.92元,折后单价是112.92元,折扣额是900元。我想问折扣额怎么算出来的?谢谢你了
银行结利息怎么做账啊
(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1+名义利率 名义利率3%,通货膨胀率1%,实际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凭证封面后是放科目余额表还是放凭证汇总表?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是贸易公司,老板自己单独有个生产公司,然后他现在想把生产加入我们贸易公司,这样可以吗?
老师:应付账款有没有自动生成逾期天数的公式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包含销项和进项。还是说只是销项。计税依据是什么,销售收入✘0.0003还需要✘120%吗
可以用现金支付个人报销款吗?
老师麻烦给到我相关的税法条例
那个违约金是属于价外费用,就是那样开就行
对方要条例,她非要我直接开违约金,所以我现在必须给她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销售额和价外费用的界定标准如下: 增值税销售额的界定标准 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时,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全部价款: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价外费用:指价款之外由购买方承担的、由销售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