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这就对考勤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的用工形式(发放薪酬周期和计酬方式亦属于判定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因素。用人单位应尽量实行按时计酬,明确计薪标准、薪酬发放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务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每天工作肯定不止4小时呢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