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售空房用于出租,租金收入2025年12月已经计入收入所得了,2026年1月起,老板把这些空房给别人承包出租(承包方按承包底价转给老板),但是25年12月部分房租收入,客户提交交,部分租金已经收到26年了,现在要把25年12月已收的26年租金,转给承包方,怎么调账记账。

2026-02-27 10: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2-27 10:38

把 2025 年已入账、但属于 2026 年且要付给承包方的租金冲减收入,转给承包方。 分录: 冲回多记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 — 承包方 支付给承包方 借:其他应付款 — 承包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把 2025 年已入账、但属于 2026 年且要付给承包方的租金冲减收入,转给承包方。 分录: 冲回多记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 — 承包方 支付给承包方 借:其他应付款 — 承包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6-02-27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5-19
一、房租摊销(2025.9-2026.8,72万,已付47万,未付25万,发票未到) 1. 2025.9起按月摊销(每月6万) 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房租 60000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预提) 60000 2. 支付47万房租 借:其他应付款—房租 470000 贷:银行存款 470000 3. 收到72万发票(一般纳税人专票,假设税率9%,不含税660550.46,进项59449.54) 借:其他应付款—房租 7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49.54 贷:其他应付款—房东(未付)250000 其他应付款—房租(预提)470000 (小规模/无专票:无进项,直接借其他应付款—房租720000) 4. 支付剩余25万 借:其他应付款—房东(未付)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二、补交2024年税款及滞纳金(核定征收,有账) 1. 补提2024年税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162.6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73.35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05.58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88.1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58.73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2936.89 2. 缴纳税费+滞纳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73.35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05.58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88.1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58.73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2936.89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1700.59 贷:银行存款 10863.24 3.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162.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162.65 三、2026.1转一般纳税人,调整无票收入多交税款 (一)多交增值税及附加(冲减当期) 1. 冲减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多交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多交增值税额】 2. 冲减多交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多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多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多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税金及附加 【多交附加合计】 (二)收到退税 借:银行存款 【退税总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多交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多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多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多交地方教育附加】 (三)多交个人经营所得税(冲减或退税) 1. 冲减当期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多交个税额】 贷:所得税费用 【多交个税额】 2. 收到个税退税 借:银行存款 【多交个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多交个税额】
2026-01-24
你好,学员,这个题目有点乱
2022-09-1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