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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总公司A,成立在浙江宁波 ,有分公司B,成立在浙江杭州,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现在人员社保公积金都是在B那边缴纳申报个税。但是这些人员的报销开发票都开在A公司,由A公司统一支付。这样在税务上有税务风险吗?

2026-03-03 10: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3-03 10:55

有 频繁的不是职工报销业务有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 税务局会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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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077 追问 2026-03-03 11:00

怎么去规避或者合理规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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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03 11:00

实际他们给哪个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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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077 追问 2026-03-03 11:07

收入是在a总公司,那么这些人员工资就是主营业务成本。 人员社保要在b分公司,报销的进项要放到a.总公司去。中间我是不是签订一些什么协议,就可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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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03 11:08

你说要签订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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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077 追问 2026-03-03 11:10

我不清楚啊。所以才咨询您的。能怎么样去做把税务风险降到最低呢?把这个事情做的就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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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03 11:12

这个没法签订协议 有两个方案: 一个是自己公司职工垫付,不要其他外面的人。 第二个,他如果给你们提供服务的话,再签订一个劳务合同,给他发一部分工资。申报工资薪金个税,两个企业分别给他们发放,就是一个职工有多出工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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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频繁的不是职工报销业务有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 税务局会问起来
2026-03-03
研发人员全部放在总公司 A 最稳妥、最利于高企申报。 分公司 B 非独立核算,不能单独申报高企。 研发人员劳动合同、社保、个税都在 A,直接算 A 的研发人员,费用全部归集在 A。 人员、研发费用、知识产权都归属总公司 A,合规、省事、通过率高。
2026-03-03
不合理 这些人员为哪个公司提供服务?如果是总公司,就得和总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来缴纳社保、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还有这个收入,自己做自己的,不能合在一块
2026-02-25
同学,你好
非独立核算,那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的,是可以的
2026-02-11
你好,你们可以做两处工资的。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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