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频繁的不是职工报销业务有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 税务局会问起来

老师,请问: 总公司地点在福州A 分公司地址在厦门B,税务登记为“非独立核算” 平常分公司B将销售款存回到总公司A, 在总公司A的帐务上做销售收入、结转成本、费用、利润总额,报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 但是,我听说“非独立核算”下,分公司B平常要申报增值税、附加及其他税。 我不明白,B的增值税,是指它销售的销项税,是吗? 那它的成本(即进项税),是在总公司A做申报,是这样吗?
老师早上好,问您一个问题哈,A公司独立经营,B公司独立,现在A和B成立新公司C,公司人员也是转到C公司去,A和B公司都不注销,要把A和B的业务收入都对公转到C公司,让C公司开票进来,都是小规模,这样有风险吗?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做养老服务的浙江分公司(小规模),总部在上海,现在分公司承包了宁波养老院的医务室外,合同规定人员配置工资福利我们浙江这边走,然后也开了独立的账套做账,有收入前的资金由浙江调给宁波那边给的银行账户进行日常药品采购等,现在问题是这个税应该由浙江报还是宁波报?
老师,您好。总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人员一部分签是总公司,一部分签是分公司,但都涉及两间公司的业务。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报销是按业务实际签的公司来报销,这样导致总公司的人员在分公司报销,或者是分公司人员在总公司报销,这样会有风险吗?
老师您好,我这边有公司,其中有宁波总公司,还有杭州分公司,他们是非独立核算的。现在所有的开票是从宁波总公司走的,但是所有的人员社保报销都是从杭州分公司走的。现在就导致宁波总公司有收入,没成本费用。杭州分公司有费用,但是没收入。这个有什么好解决的吗?谢谢老师
请问筹建期采购的财务软件,做账借无形资产,还是借长摊-信息系统,…贷银行存款
老师,麻烦发一下工商年报的纳税总额取数规则
请问买黄沙砂石没有成本票,我们销售出去,就是按照销售收入的5个点去缴纳税款吗?这个产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啊
实缴的资金在公司注销的时候可以退回来吗
请问董孝彬老师在线吗?有问题要咨询
公司性质:一般纳税人企业 问题:1、公司收到13%的增值税专票,如果开出去的发票是3%或是6%一般发票,承担的税费是不是一样的? 2、上游开给公司的是13%大类发票,公司开出去的是13%产品品类一对一的产品项目发票,合规吗?公司是不是应该收到的发票和开出去的发票都是产品项目一一对应才合规?
电商个人店铺 现在税局要我们申报去年第三四季度税额 81万多 但是税局那边和我说 可以做核定征收 4万多成本 缴纳2千多税费 这个要在那里申报核定
有总公司A,成立在浙江宁波 ,有分公司B,成立在浙江杭州,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 以后要走高新技术企业,由A公司去申请,那么对应的研发人员怎么放比较合适呢?
股权转让,最低转让价:不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无正当理由不能再低。这个怎么算出来的?
有总公司A,成立在浙江宁波 ,有分公司B,成立在浙江杭州,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现在人员社保公积金都是在B那边缴纳申报个税。但是这些人员的报销开发票都开在A公司,由A公司统一支付。这样在税务上有税务风险吗?
怎么去规避或者合理规划呢?
实际他们给哪个企业提供服务
收入是在a总公司,那么这些人员工资就是主营业务成本。 人员社保要在b分公司,报销的进项要放到a.总公司去。中间我是不是签订一些什么协议,就可以合规
你说要签订什么协议?
我不清楚啊。所以才咨询您的。能怎么样去做把税务风险降到最低呢?把这个事情做的就是合规
这个没法签订协议 有两个方案: 一个是自己公司职工垫付,不要其他外面的人。 第二个,他如果给你们提供服务的话,再签订一个劳务合同,给他发一部分工资。申报工资薪金个税,两个企业分别给他们发放,就是一个职工有多出工资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