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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包工程来做的,主要是出人,其实就是建筑劳务,经常涉及临时工,一个工程几个月就完了,这些临时工就回家了,几乎都是农民工,有三个问题想咨询:①农民工收到钱都不可能给我们开发票的,你给他说“去税务局代开”他根本听不懂,有些字都不认识,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②这部分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我们要按照劳务来给他们申报对么?③这些农民工里面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发票,但是他们怕要交税,没有接触过个体,个体工商户开发票是怎么计算税款的呢?谢谢
您好老师,某自然人和我们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协议,他未对我们公司开具任何劳务费发票,我们之前已经支付给对方一部分钱了,剩余未支付的钱里面我们领导说要扣除掉实际劳务费发票的税金,因为对方一直未提供过发票所以我们扣除劳务费发票的相关税金。这个要求合理嘛?还有我们之前向对方这个自然人也就是包工头支付的钱是直接打到这个人卡里,然后他再自己发钱给他雇佣的工人,那我们是否需要替这个包工头申报个税?之前会计一直没有替对方申报个税过,我们公司是否会担法律责任,申报个税的话对方没有提供给我们工资单,我们没法按实际人情况来,假如给包工头打款200万,申报个税时就把200万都加在这个包工头身上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承包了一个桩工程(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2022年12月21日万工结算的。但是我们发票还有124万未开,我们公司于2023年3月强制升入一般纳税人。 我想问几个问题? 1:现在我们可以开多少税率的发票呢?现在我们一般纳税人是9%的税率了,建筑服务。 2:这个分包项目地还有涉及到跨市级,又该怎么预交增值税呢?需要预交增值税吗? 3:我们这个现在可以按照简易计征啦开具发票吗?
请问,建筑劳务公司是清包工形式承接的工程,现在把部分工程款分包出去后,出现了两种做账方式1、分包公司提供人员名单,建筑公司(总包方)以全员全额人员工资形式申报个税,然后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贷方应付分包方,个税申报时再由应付分包方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里。2、直接结算分包款,让分包方开具建筑服务*建筑劳务发票,这样直接计入工程施工,不用再申报个税。请问这两种方式哪种好?我个人感觉第一种是不对的,因为甲方是直接打款给分包公司,甲方应付款虽然包含了我方分包出去的工程款,但是这一块劳务结算甲方和乙方直接收付,我方只是在账上过一道并且是给甲提交乙方的劳务人员名单等。所以我方申报个税工资有虚增成本的嫌疑。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老师解答。
老师,我们是劳务分包企业,规定是不能再劳务分包了,只能专业分包给班组、包工头带领的队伍,但现在有个情况,有个班组长刚好自己有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然后他跟我们结算他带的班组涵洞施工工程款时,用这家公司开票结算这样可以ma ?这样算劳务再分包吗?
对公账户上有一笔待报解预算收入,附言是电子退库305.88这个是什么钱?4月份打入的
往来款项应收账款是负数,调了一季度的账,科目调整,借应收账款,贷预收账款,又把资产负债表调了,又改了财报,这么改合适吗?对不对?s局应该就看不到有负数了吧,之前提交申报的有负数,要求调整,麻烦老师详细讲解一下,这么调账对不对?
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的报销怎么做账
个人线上阅读小说都是充值购买阅读币,如果申请开票,就开具不征税预付卡普通发票,然后按照实际消耗缴纳增值税。现在想咨询下赠送的阅读币怎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情况讨论:1.活动免费赠送,无需消费。2.买10个币送2个币。3.充值100元赠送10个币。谢谢!
我们是家外贸公司,称为外贸A,同时在香港成立贸易公司B,和欧洲客户C谈好合同以后,把货物直接发到欧洲,欧洲客户C要求把货物直接发给最终客户D,D付款给C,C付款给B,B付款给A,请问合同如何签订,报关单境外收货人填谁?提单收货人填谁?通知人填写谁?
投资款投进去之后,第二个月就要交印花税吗?还是说等大征期的时候再交印花税?
朴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用的是云仓,是小规模纳税人,快递没有通知买家就派送了,导致产品坏了(因为我公司卖的是冷冻产品),平台就直接退款给客户了,没有补发产品,那云仓给我司打的补偿款该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个体户工商年检25年交了个人经营所得税是从25年10月份至12月份的是26年1月份交的报工商年报的时候用不用把1月份交的税写上
老师个体营业执照办好,刻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先办那个?谢谢
交通运输货物运输加油费抵扣运费帐目处理,抵扣部分要算销项税额吗?会计核算帐目处理?
您好,问题一:不可以。 劳务分包给个人属于违法分包,个人不具备法定劳务资质,无论是否统一管理,合同均无效。分包给有资质公司需对方具备资质且不再次分包。 问题二:工程名称填写总包项目全称,具体路段、桩号填写在发票备注栏的建筑服务发生地中。
老师,问题一的情况是,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目前只有施工劳务资质,然后我们也是接到劳务分包的项目后,开始找包工头、班组长这种,然后由他们带来施工队伍成员来施工路段。而不是整体劳务再分包给他们,这样也是不可以的吗?(以为大多数建筑工程公司是没有固定的施工人员的,只有施工管理者,等有项目时就会找长期合作或者临时的施工团队班组来干活,然后他们其中一个个代开发票给我们结算)
不可以 咱是劳务公司,班组长属于内部用工,不能以个人名义分包,个人代开发票结算,否则仍属违法分包
但是,我们公司跟班组是没有长期合作关系,或者购买社保等,是只有接到项目时,才临时找他们临时组建的队伍,然后以完成一定工作量内容为合同内容。这样也不能是吗?
不能,无论长期还是临时 个人承揽劳务分包都违反了 建筑法,合同无效的,临时找班组属于内部用工管理,应签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不能能个人名义签分包合同,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