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要紧,直接在25年调

请问年终清查,有一百多万的固定资产不见,之前的入账凭证也没有,也没有过折旧,调查发现是因为十年前资质升级需要增加入账的固定资产,实际 并没有,现在我想把这笔一百多万的固定资产作为营业外支出作为丢失毁损处理,然后汇算清缴再调增处理,这样可以吗?税局那边是否有很大风险呢?
请问老师,2018年购入几万块钱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年。前期折旧了4年到2022年,后面余下一年没有折,我现在可以在当月一次性把余下折旧折完吗?如果可以补,会计科目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还是可以直接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
我们是小微企业,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2024年9月,发现2023年度及之前年度的研发支出转入了主营业务成本(实际应转入管理费用-研究费用),于是在2024年9月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至管理费用-研究费用,使得主营业务成本为负(因为2023年末已结平,2024年初主营业务成本为0),管理费用-研究费用金额变多。但是在2025年7月,我在检查账务时发现2024年9月补结转分录有很多做重复了,于是我反结账2025年9月分录,将重复的几笔删除了,但是对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没有影响,因为改之前和改之后利润都是负的。请问有影响吗?目前在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是由于管理费用-研究费用高于成本费用而无法进行,该如何调整?
盘锦分公司2020年成立,沈阳总公司2015年成立,2020年成立盘锦分公司的时候所得税报表是和沈阳总公司一起申报的,盘锦分公司有固定资产200万,直到2024年已经折旧完了,现在2025年要把总分公司的报表拆开,不进行一起申报,还需要调整2025年之前的报表吗?分公司的折旧已经抵扣完成,需要把总公司的抵扣分公司的折旧调整出来吗?
请问老师,单位有一辆车是2023年购入的,但会计是在2024年把这个车的金额和购置税都计入管理费用了,然后202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个车的金额调增了,但是调增的金额没有算购置税,然后在2025年凭证中把购置税和车辆的金额都从管理费用调到了固定资产,还补提了2023和2024年度的折旧,这两项在2025年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吗?如果调增是不是只调购置税的金额和补提折旧的金额就可以?因为车辆的金额已经在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调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