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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打印实缴期2025年1到12月完税证明,实缴的合计是100万。但是因为2025年我们公司在异地跨地区预缴的税额税款10万,导致我们在统计2025年实缴税的时候,少统计了跨区域的税款,跨区域的税款在注册地的完税证明上面是没有显示的是吗?

2026-03-27 10: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3-27 10:22

你好你的判断基本正确 跨区域预缴的10万税款,在注册地电子税务局默认打印的“全税种完税证明”里,大概率是不显示的 。 注册地完税证明,通常只显示在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入库的税款(即你正常申报缴纳的100万) 。 ​ 异地预缴税款,是在项目地(经营地)税务机关入库,属于“异地入库”,注册地系统默认不汇总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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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976 追问 2026-03-27 10:27

那我如果在20个异地预缴了税款,那我统计本年实缴税就在20个异地都要打印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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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27 10:27

是的,你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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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976 追问 2026-03-27 10:36

那有一些跨地区的项目已经完工了,我已经缴销了那个外经证,登录不上跨地区的税局,那就打印不了年度的完税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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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27 10:37

那没办法,预交的不是都抵减了后期申报时?包括在总金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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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判断基本正确 跨区域预缴的10万税款,在注册地电子税务局默认打印的“全税种完税证明”里,大概率是不显示的 。 注册地完税证明,通常只显示在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入库的税款(即你正常申报缴纳的100万) 。 ​ 异地预缴税款,是在项目地(经营地)税务机关入库,属于“异地入库”,注册地系统默认不汇总展示 。
2026-03-2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6-26
1. 第 2 个月开具发票时,按全额计提并缴纳增值税(正常申报部分) 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额) 缴纳第 2 个月开票对应的增值税(全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 第 2 个月针对第 1 个月开票金额进行跨区域预缴时 预缴增值税(对应第 1 个月未预缴的部分): 借: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 后续抵减处理(第 3 个月及以后) 当第 3 个月申报时,可将 “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余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
2025-08-05
现在申报11月的,那你这个预缴税里面,你实际抵扣的就只能是11月的,你不能把12月的预缴也填写进去,填写进去的话就会提示配比不通过的。
2022-12-14
您的建筑公司在跨市项目中办理了外经证,并在到期后继续开具了发票,但未在施工项目地预缴税款。现在,您已经在2024年1月将所有税款申报缴纳至主管税务局。 外经证到期后,您的公司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该证书开具发票。如果您的公司需要继续在异地开展业务,需要重新办理外经证或在当地注册分支机构。 对于您已经开具的发票但未预缴税款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主管税务局联系,说明情况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虽然没有预缴税款,但您已经在发票上注明了纳税义务发生地,因此您的公司仍然需要承担纳税责任。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可以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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