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能合理分摊就行

老师您好,我遇到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租的写字楼从2019年至今一直给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100多万吧,我们都已经做进项抵扣了,我们做的会计分录是这样的 1、交房租 借:应付账款——物业 贷:银行存款 2、取得发票 借:长期待摊费用——房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物业 3、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长期待摊费用——房租 这个月因为要房租这方面申请政府补助,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总之就是物业把之前开的所有房租的专票都冲红了(2019年至今的100多万),全部重新开成普票了,那我的分录要怎么做啊,求老师指导!跪谢,这问题已经困扰我好几天了,是真的不会了
老师我想问下6月份我给对方公司分别转了房租费3个月193152元其中96576是押金跟物业费6个月29315.20元其中1万元是水电押金,我都挂在其他应收账款里当时没有票据,9月份我收到对方给我开据的发票了,押金都开的收据,其他开的专票都有进项税额,麻烦老师帮忙解答下会计分录,物业费金额不大也是当年的不分摊可以吗?房租三个月是否也要分摊
我们对公转了租金和物业费给房主,他去税局代开发票吗,但是因为合同上没有物业费这个体现,所以税局只代开了房租的金额,物业费去物业就可以开,可是我们对公转的费用和实际代开费用不一样,这个有什么办法做账吗?
我是小规模公司,去年三月份成立,九月份支付了全年的房租,并且对方开具了房屋租赁发票,我直接计入到了管理费用,没有分摊,租房合同还没签订,我能签订十个月的房租,这样就不用调账了,是否合理,对方开具的租赁发票丢失了,纳税调整我是全额纳税调增吗
老师.以下看到的政策对吗.可以依照以下入账吗?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承租个人的房屋,房东收取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房东)采取分摊方式的(包括承租方全部承担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对于企业承租个人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等,不需要房东个人提供水电费的发票,只需要对方开具一个收据即可,注明房东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电话。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和别的公司一起租了一间办公室,这个办公室装修发生的装修费我们承担45万,租赁期是三年,那我这个装修费是一次性摊销,还是按照租期摊销,还有一个问题,这个租赁日期是1月就开始租了,但是装修公司还没有开发票进来,钱也没有转过去,那我现在要开始摊销么?还是等人家开发票过来才摊销?
老师,月末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转入哪个科目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跟自然人交易基本就是企业代扣代缴,那么如果合同约定我方不承担自然人的代扣代缴义务,自然人发生的税费由其自行处理,可否?人家卖方也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他们挣了多少钱
老师好,请问自产自销农产品,利润所得税免吗?
老师好,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每月能扣多少
税务自查调增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需要做账吗
老师,为什么增值税申报,销项数据,系统里带出来的数据少了两张发票的金额?
研发费用集中在一个月可以吗?
老师,我们企业给学校做快餐提供给学生老师 吃,然后开免税发票给学校,学校给我们打款,但有开其中一张3000发票教育局来人和老师教研考察在食堂用餐的餐费,开的是某教育局的发票,这个发票开免税 的,是不是开错了,我只知道开给学校是免税的,开给教育局的不清楚了,我想应该是错了
我们客户给我付承兑,他们自己背书给自己侯,在背书给我们,这个票会有什么风险
我没开过发票,到时怕不开平方数开不出来发票
丈量一下平方,换算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