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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个税数据9万多,企业所得税季报数据怎么改,还是7万多应付职工薪酬,请问可以忽略吗?

2026-04-20 21: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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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58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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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4-20 22:00

您好,不用强求完全一致,但不能直接忽略差异。 个税申报的是“应发工资”(税前总额),企业所得税季报填的是“实际支付”的金额,两者有差异是正常的,比如有计提未发、奖金跨期、社保福利不算在内等原因。 但如果你账上“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即实际已发金额)是9万多,而企税季报显示还是7万多,建议手动修改为9万多,以保持账表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工资薪金按实际支付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企税季报中“应付职工薪酬”应填报该科目的借方累计金额。 以账为准,真实反映,差异合理可接受,数据不准要改,别硬扛。 记得保留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表等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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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您好,你是指哪里,拍我看下吧
2026-04-20
同学,你好
是1-9月份的
2025-10-21
应付职工薪酬的数据只是填10-12月的应付职工薪酬
2026-01-20
您好,就是你们支付的工资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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