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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注册资本减少,名义减资,同比例减资,对公司一些长期合作的短期负债,滚动结算的债权人,是否需要发减资的通知呢?还是就直接公示就行?

2026-04-24 15: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4-24 15:43

同比例名义减资,已知往来债权人必须单独书面通知。 不能只登报公示,只公示不合规。 滚动结算、长期合作欠款客户,都属于已知债权人,必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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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直接报纸公示就可以啦
2026-04-24
同比例名义减资,已知往来债权人必须单独书面通知。 不能只登报公示,只公示不合规。 滚动结算、长期合作欠款客户,都属于已知债权人,必须通知。
2026-04-24
1)不是所有债权人都要发,但已知、确定、有往来的债权人必须书面通知。 2)滚动结算、长期合作的短期负债,属于已知债权人,必须通知,不能只公示。 3)实务里:规范操作都会通知;很多中小企业只公示、不通知,但有风险—— 日后债权人起诉,股东可能要在减资范围内担责。 已知往来债主(含滚动结算)必须单独书面通知 %2B 留痕;未知的才靠公示。
2026-04-24
你好,题目是单选还是多选?
2022-05-20
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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