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针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填报指引如下: 一、适用的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及后续更新,您需要填报以下两张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用于月度或季度预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用于附报减免税情况。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上述表单已被整合修订。实际操作中,应使用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通常已包含“减免税额”栏次,并可能需要同步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请以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的最新表样为准。 二、填报方法 计算减免税额: 根据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对应的应纳税额 ÷ 2)。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不享受此项减半优惠。 填入主表: 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中找到“减免税额”栏次。 将计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此栏。 附报减免表: 必须同时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在该表中,应准确选择或填写对应的减免税事项代码及名称(例如:“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并填写具体的减免税额。 三、重要提醒 自行判别申报:您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享受条件(如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不超过200万元等)。 资料留存备查: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如证明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件的材料、计算过程等)需自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政策时效:请注意查询该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有效期,确保在政策执行期内进行申报。 总结:您在申报时,应在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减免税额”栏填写计算出的减半税额,并务必同时完成《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的填报。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政策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税销售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请将本期1%征收率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按照2%计算应纳税额减征额--------------------刚才申报增值税看到这个,但不是季度45万吗?改成30万?
个体户: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减免税额=(100万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老师帮忙讲解一下
老师,这个是什么意思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如贵公司符合条件,可自行申报享受。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文件规定,如您符合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选择享受此政策。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页报告表》。同时,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04月24日 想问这个减免税额,填哪个表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文件规定,如您符合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选择享受此政策。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页报告表》。同时, 想问这个减免税额,填哪个表,怎么填
老师,央企中储粮审计报告附注要披露实收资本变动原因吗?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文件规定,如您符合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选择享受此政策。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页报告表》。同时,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04月24日 想问这个减免税额,填哪个表
老师,请问这个对应填入经营所得税减免税额是填哪个表,不是申报自动带往的吗,谢谢
年底如果暂估多了该怎么办?
如果今年的一季度成本结转少了,该怎么补救
老师,我公司雇佣的创作人写小说,是按劳务报酬报的工资,扣了个税,这个劳务报酬工资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吗
会计里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税二里的企业所得税一样吗老师
建筑地基处理的渣土运费记什么科目
老师,你好,请教下,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开票开了45万,交了税。第二季度的时候,红冲了第一季度的一张普票,有15万多。第二季度没有其他业务产生,没有交税。我应该怎么申报,我能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