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入口(全国电子税务局统一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信息报告(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表单:《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2、备案顺序(关键) 1)总公司先备案:录入全部分公司信息、就地预缴标识、跨区域类型(跨省/省内); 2)分公司再登录自身电子税务局确认备案,抓取总机构备案数据;总不备案→分公司无法汇总申报,只能按独立纳税人25%交税。 3、备案填报要点 1. 就地预缴勾选 - 跨省二级分公司:就地预缴【是】,参与税款五五分摊; - 省内分公司:可选【否】(税款全部总公司缴纳,不分摊); - 当年新设分公司:当年不参与分摊,次年起纳入分摊;当年注销分公司,注销当月起停止分摊。 2. 变更备案:信息变动30日内修改(新增/注销分公司、地址变动);分公司注销15日内总机构变更备案 。 3. 一年一更新:每年汇缴前(次年5.31前)更新三因素基数(营收、薪酬、资产),用于下一年度分摊比例计算。 4、不汇总备案后果 分公司视同独立纳税人,单独计税、不能跟着总公司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一个纳税年度不得变更 。

分公司收款开发票,总公司要如何做账,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分公司没有所得税备案,总公司所得税己备案汇总申报,分公司能从开业开始补备案吗
总分公司需要先备案是否合并申报吗,如果是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呢,这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是合并申报还是分别申报,
如何做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备案?
请问分公司做企业所得税备案,汇总到总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请问是选比例申报还是不分比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