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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开票项目,我已经反馈了,他自动核的个税也无效了,是不是不需要再报个税了

2026-06-12 18: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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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1

对的是的,不需要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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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2025-05-07
你好,反馈实际上就是核销。
2025-03-19
同学, 你好,这个需要去税务局更正。
2023-05-25
以后预缴税款就可以的 结束了之后你再反馈就行
2022-11-14
1、季报小规模,二季度异地税款 7 月申报期预缴即可,不用当月预缴。 2、5 月零反馈没事,7 月报验户登录项目地电子税务局补预缴扣款,再修改跨区反馈补填收入与预缴数据,北京季报时预缴税额正常抵减应交增值税。 3、7.15 日前补缴无滞纳金,逾期加收滞纳金。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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