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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师,有个问题请教 香港人,内地公司雇佣他为顾问,签劳动合同,月工资1000元,从严谨角度,是不是属于工资所得,不到起征点,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07-15 17: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7-15 17:26

你好,依据:国税发〔1994〕89号、个税实施条例第六条 1. 工资薪金:存在任职、受雇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受公司管理、按月发报酬),属于非独立劳务; ​ 2. 劳务报酬:无劳动合同,独立提供咨询服务、不受单位考勤管理; 你司和香港人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报酬,税务定性必须按「工资薪金所得」,不能按劳务报酬。 所以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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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国税发〔1994〕89号、个税实施条例第六条 1. 工资薪金:存在任职、受雇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受公司管理、按月发报酬),属于非独立劳务; ​ 2. 劳务报酬:无劳动合同,独立提供咨询服务、不受单位考勤管理; 你司和香港人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报酬,税务定性必须按「工资薪金所得」,不能按劳务报酬。 所以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07-15
1.可以签劳务合同, 2.个税你们按劳务代扣代缴 3.这个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个税
2023-09-01
你好,你扣了税的话就是需要申报。
2024-04-17
您好!你可以不用跟法人买社保,你不做法人工资,也不用给他买社保就好了
2022-07-05
同学,你好!这段话很正常,没涉及什么敏感话题,没关系的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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