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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司2013年10月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外无偿赠送他人,其成本为40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0元,增值税为17%,消费税率为10%,则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2019-12-3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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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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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8:32

你好,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40000+500000*17%+50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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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40000+500000*17%+50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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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300000*1.13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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