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个是对的;如果 实际上2020年1月才发放的年终奖,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口径,税款所属期是2020年1月,2020年2月进行申报。税款所属期是2020年,所以这笔收入是计入2020年的。我们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的收入情况,都是以税款所属期的范围来查询的,2019年的收入那就是税款所属期对应为2019年1月到2019年12月的收入。

老师好,请问一下我20年12月计提了20年的年终奖,但是个税申报是在所属期21年1月合并到工资薪金里面申报,这样可以吗?我听别人说应该单独记税申报在一次性奖金里面,这样税局查到会不会有问题?要怎么调整?
老师好,请问年终奖在当月6月份发放今年的年终奖,个税申报和工资不能合并一起申报吧?需要在7月份电子税务局里“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对吗?年底不能再发第二次是吧?如果还有奖金的话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下表规定中大家可以发现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月12月31日这三年期间,可以任意在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中选择,而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可能不同。例如,企业职工小刘月工资10000元,不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种情况:2019年12月单位发放一次性年终奖36000元。那么,小刘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第二种情况:2019年12月单位发放一次性年终奖36001万元。那么,小刘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关于 全年一次性奖金 ,上一个单位在年初时已发了一笔,报税时选择了按 全年一次性奖金 并在当月预缴了税;后续因为员工工作变动,新单位在本年末又发了一笔年终奖。 请问 员工在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自行修改选择后一笔新单位的年终奖 作为 全年一次性奖金 来节税吗?因为经计算如将后一笔奖金来作单独报税会更划算,但是原单位预计不会帮修改申报。
老师,2023年的员工奖金在12月计提了13W的账务处理,在1月份发放11W,2月份发放2W。 但是现在是在2月份申报1月份个税的时候做一次性年终奖申报,那这个13W的奖金是不是只能作为24年的,而不是员工做2023年工资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选择这笔并入工资计税还是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