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有区别,一个是罚金,一个是加处罚金。 比如税局给你罚款3万,这是罚金 你没按时交这3万,又给你罚1万,这是加处罚金。

老师,我想问一下对于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金加处罚金的决定不服时,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若仅对罚款不服,既不需要缴纳罚款,也不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申请行政诉讼。 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是因为第一种是必经复议 而第二种是选择复议吗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 C 答案解析 : 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选项C:解释很模糊啊???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只要经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B.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C.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D.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计算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问题:C选项,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为什么没有催告就可执行?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下列税务行政行为中,纳税人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确认适用税率 B.停止出口退税权 C.加处罚款 D.不予颁发税务许可证件 E.加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 : A,E 【知识点】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答案解析 : 根据规定,因征税行为发生的争议,相对人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选项AE属于征税行为。 问题:B选项,不明白,出口退税权
复议前置型 申请人对规定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加处罚款,需不需要复议前置,什么前提才会复议前置?
请问老师,发票申请提额,开给哪个公司就要上传哪个公司的合同吗,还是随便哪个合同都行
一般纳税人开具9%的建筑服务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嘛?
借出去的钱,对方不还了,可以直接转营业外支出,纳税调增吗
老师为什么买的车间放产品的塑料筐暂估要放原材料 不该是放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吗
老师,例如专项扣除里赡养老人,如果不是独生子女,,有两个兄弟,例如哥哥和弟弟,那赡养老人的3000可以由哥哥一个人来扣除吗,
老师 您好 我想问一下 25年计提两笔费用,等到26年付款 26年对方开票,这样做,符合国家规定吗?
老师下午好!未实缴的股权转让,可以0元转让吗?解析下
我们的工资一般是第二个月发上个月的,个税申报中,11月的正常工资薪金应该填,12月发的钱还是11月份发的10月的工资?
老师,我想问一下,就是供应商多给我们开了10000元的发票,我们只付了9990,那少的10元,应该怎么做账呢?这少付的10元可以抵税吗?
朴老师,请问,出口国外的外汇,因为客户赖账一直不付,怎么处理?
那我想问一下第二种罚款不用先交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这个和第一种不同 是根据什么评判呢
你首先是对第一次罚金处罚不服,还是后面的加处罚款不服。这个就直接影响你申请行政复议地方 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