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存货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期末计价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题中售价均为不含税售价。2019年6月初存货账户明细如下:账户名称数量单位成本金额原材料-A料10001010000库存商品-甲产品200050100000-乙产品4006024000存货跌价准备-甲产品————20006月发生如下业务:1、采购A材料200公斤,不含税单价12元,增值税312元,款用商业汇票支付,另用现金支付本企业负担的运费100元,增值税9元,料到入库2、销售乙产品100件,不含税售价80元/件,增值税1040元,现金代垫运费100元及增值税9元(发票开给收货方,并已转交给对方),款未收到,货已发出3、领用A料1100公斤生产乙产品4、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合同价销售甲产品500件,不含税单位售价60元,收到商业汇票,用现金支付本企业应负担的不含税运费100元和增值税9元,并收到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已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