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你是申请什么,你是指附加税补申报?
你好,比如说我们公司有一个18年一月份到19年12月份的一个项目。那现在不是一九年的汇算清缴还没做吗?那我现在如果说做那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话。那他可能是不是只能?我理解的,是不是他现在只能扣除一九年的只能做。一九年的1万费用,加计扣除,是不是。那如果说跨年的话,跨年的像我们像他这种一八年的时候就不能加计扣除了,是这个意思吗?
你好,2019年的六项附加税忘记填完,就填了租房的,其他赡养老人,子女,本人还继续接受本科教育都没有填,现在2020.6月了,还可以补回吗
你好老师!你的意思是19年我只填了一项,现在已经完成补回了这项的附加税,就不可以再申请19年的其他项了是吗?如果没有完成我19填写的那一项税,就现在2020年了还可以申请对吗
第1:我19年的年度汇算在20年的3-6月已经申报了,但是我发现19年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有错,就把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作废掉后,在20年的9月份更正了19年的汇算,这个有没有关系,更正年度汇算有没有时间限制,还是要跟申报的限制期内更正? 第2:今年的1-8月已经公司抵扣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因为信息有错,我就把20年所有的子女教育,房屋租金,继续教育之类的作废掉了,那公司已经在1-8月按月抵扣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是到21年3到6月份年度汇算的时候再重新缴纳吗,多退少补?
我上一段租房日期是2019-09至2020-09 现在这一段租房日期是2020-09至2021-09 然后我以为租房专项附加扣除重新填写的话,之前填写的租房信息就要作废,所以点击了作废。 结果9月份工资还没超过5000元,却扣除了将近200块的个税,然后我又重新填写了2020年的租房附加专项。 但是我发现填写会出现租凭日期交叉,然后我就把上一段租房时间填成了2019-09至2020-08,把这段租房日期填成了2020-09至2021-09,这样才不会出现日期交叉的情况,这样填写可以吗?我的信息都是准确有效的。 还有就是,我已经重新填写了2020年全年的租房专项扣除信息,那我9月份扣除的个税会还回来吗?如果会反还,需要多久?
老师 请问汇算清缴需要的那些资料在系统哪里导出来呢,导出来的一点都不直观 请问汇算清缴需要的资料在哪里找
老师,汇算清缴要调账吗,像招待费的60%是不是可以直接汇算清缴表里填个数就行了呀
全年进项大于销项,会不会引起异常
旧固定资产投资账面价值和变现价值
【中国农业银行】您账户于2025年05月17日02:35与(特约)度小满(信贷还款) 完成还款代扣签约交易,签约实时生效,单笔扣款限额为1000000.00元,每日最多可扣款100次,合约2035年05月17日之前(含当日)有效。如有异议可通过农行掌银APP-生活-委托代收查询,这是什么意思?
比如去年过了一门,今年能不能3门都报,
如果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的公司,成本票偏少,是否可以把业务合同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呢
工作中调账需要哪些材料作为辅证,需要哪些附件证明业务
应付债券溢价发行时,“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是负债类科目,溢价金额放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贷方,不就表示负债增加了这么多吗?为什么要增加负债的道理我想不通谢谢老师帮忙解惑
老师好!请教一个问题,应付债劵溢价发行时,确认初始金额入账时,“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为什么要计入贷方?面值计入贷方我理解,因为银行里面的钱是负债借来的,但利息调整为什么计入贷方?计入贷方不就表示负债增加了吗?道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