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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要求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2020-07-0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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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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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5 17:29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6*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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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6*5%=1.3万元。
2020-07-05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34*(1-5%)+(40*9%+3*9%)*(1-60%)
2023-04-22
你好,原材料发票金额是多少?
2021-10-20
1.按照200万确认损失,进项转出26万,本期应交增值税100-60+26=66万
2022-05-06
你好,甲公司购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00万%2B5万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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