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期收入填写本期应发工资数。 免税收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就如实填写。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老师,个税系统里的本期收入和本期免税收入怎么填
报个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本期收入和本期免税收入要怎么填
老师,差旅补助在个税申报系统里填哪栏,是本期免税收入吗
本期收入3000 本期免税收入800,实发2560,对吗? 本期收入6650, 本期免税收入1330,实发5586 对吗? 算的实发金额算对了吗? 这个税系统算对了吗? 我怎么觉得不对
请问老师 个税申报系统里的本期收入填什么
企业购进农产品生产酒精,产出主产品酒精和副产品饲料。 饲料产品放弃免税政策后,饲料产品和酒精产品对应的玉米进项税额都可以在投入产出法下核定扣除进项税额,这样理解对吗? 那酒精类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率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饲料产品对应的核定扣除率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理解对吗?
收购玉米生产酒精和饲料,实行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进项税额。 那么我的饲料销售如果放弃免税政策,是不是饲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就可以在投入产出法中进行核定扣除了?核定扣除率是13%,而我饲料销售税率是9%,这样我就会产生4%的倒挂税率差,可以大大降低我的增值税税负。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有没有哪个地方是理解错误的?请老师详细说明下
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2×22年9月1日自行建造一座厂房,购入工程物资价款为 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已全部领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成本200万元,对应的原 购入时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6万元;领用自产产品成本25万元,计税价格为30万元,增值税税率 为13%;支付其他必要支出95万元。2×23年9月16日该厂房完工并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厂房2x24年应提折 旧额为()万元。 入账价值=820我知道,折旧额应该第一个算一年第二部分是1/4年吧=820*2/5+(820-820*2/5)*2/5*1/4=377.2吧,麻烦老师帮忙看下哪里有问题
有这样一个问题,资产负债表里边应交税费金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不一致是什么原因呢? 分录我是这样做的,进货借 库存商品50 进项税额-待认证 6.5 贷 应付账款 56.5 销售 借 应收账款 67.8 贷 主营业务收入 60 销项税额 7.8 我的增值税申报表,里边应交税额是7.8 但是我的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是1.3
为什么有些业务员同一批货同一个客户,分单申报
当月还没生产或者还没生产出成品,制造费用怎么结转?
老师好,全国税收调查系统,最后有个这样的表,这个需要填写吗?
影响速动比率的因素有()A存货B应收账款C短期借款D应付账款
1350/(1-0.25)这一步算的是什么?
老师,什么条件下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政策啊?或者哪个最新文件能否发下给我呢?因为刚申报印花税时,系统没有自动弹出减半或者其他优惠后的金额
意思福利费免税,我这个月个员工回家车费,我记的福利费,是要填在本期免税金额里面
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你的这个福利费不符合标准,不能填在本期免税金额里,要和当月工资合并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填在本期收入里。
凡属国家规定的“员工回家探亲车费”应列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刚刚又看到这个
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探亲路费应并入员工工薪薪金总额计征个税的。你这个是在哪里看到的,要有具体政策作为支撑的。
网上查滴
你可以看下这些政策,有明确的规定。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1233/content.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对此进一步明确: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