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是这样处理,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依据及方法:如果还在90天认证期内,按照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处理就可以了。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现在增值税发票没有存根联,可用销货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代替存根联。

对方公司把我公司开具的发票遗失,可以把我公司的发票复印件给对方作为记账依据吗?有没有税法相关文件?
对方公司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可以把第一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以此为依据付款并进行抵扣吗?
请问我们公司开出的普通发票记帐联有一张遗失了,怎么处理?可以把发票联复印了作为记账附件吗?
对方公司是浙江金华的,我们公司是深圳的,对方开的专用发票第二联和第三联遗失,对方公司问了金华税局,说只需要第一联复印件盖发票章,给我们就可以抵税,但是我们这边说需要对方做遗失登记,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开具给别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方遗失,我公司可以根据对方提供的遗失声明红冲再重新开具吗
总公司向分公司转分公司员工工资,分公司向总公司开6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分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总公司可以用进项抵扣吗? 整体来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金
朴老师,我们公司付款给不开票的的支出都转款给股东,股东再转给对方,这样就导致了账上股东欠了公司20几万没有发票拿回来冲其他应收款-股东,那股东欠公司的钱如何能平?
老师,年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利润总额的10%计提吗?任意盈余公积必须要计提吗?股东分配的股利没有开股东大会的前提下,需要计提吗?
小规模商贸公司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公摊水电费应该进成本还是费用呢?
老师,请问一下,现在是12月20号了,还可以给老板做年终奖金发放吗?(朴老师)
老师,我们单位购入梨有员工自己吃的还有送客户的,购入的农户的她去税务局代开了一张免税普通发票,该发票无自产自销或是购入字眼。老师我们公司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老师写的详细点吧?这个抵扣不了增值税吧
我们和A公司互有业务来往,之前购买A公司商品(在我们销售款抵扣),借库存商品,贷应收账款,后面商品问题,A公司减免300元(已开折让),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等收到款,再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吗
老师:购买打印机粉盒2100元,这个算固定资产吗?
老师,请教问下哈,商品编码一般在哪里查哈
那有没有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文?
一、普通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具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具方单位公章作为入账凭据。 发票存根联或者记账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做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据。 (4)纳税人将在税务机关代***的发票联或者记账联丢失,可以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与某年某月某日开具某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规、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据入账。 (5)纳税人丢失发票存根联或者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