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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里的可备条款里的服务期,有规定约定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年的限制吗?

2020-08-08 10: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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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8 10:46

1) 没有明确规定 (2) 服务期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服务期年限时应当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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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明确规定 (2) 服务期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服务期年限时应当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2020-08-08
并不是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过了之后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在双方决定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05-07
您好,意思是这俩部分,哪个更划算是把
2023-11-08
选项B的正确表述应该是: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对方。因此,选项B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对方”。
2023-11-17
超过一年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订立,要支付双倍工资,这个双倍工资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支付到他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为止。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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