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的概括性问询,我们是不需要告知的,因为它没有指定具体内容,外延性难以确定,在法律层面讲属于无效询问。如果有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提出拒保,投保人可以提出抗辩,完全可以胜诉! 假如有一个健康询问是这样问的:您是否患有或曾患有肝炎病毒感染或携带、肝硬化、重症肝炎、胰腺炎、萎缩性胃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或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这里虽然看起来像是个概括性条款,但它属于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因此不能无视它不作告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3242173078795402&wfr=spider&for=pc 面对类似这样的健康询问,正确的告知方式是要一拆为二,只回答明确提到病种名称的部分,后面的概括性询问可以无视
划线部分那一句话什么意思呢?保险人以投保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呢?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请问以上内容如何理解、什么是概括性的条款?
2020年1月,赵、钱、孙、李、四人决定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如下:(1)赵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人同意孙以劳务出资6万元,李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四人按2:2:1:1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但签定大于5万元的销售合用应经其他人同意。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发生以下事实:((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21年4月独自聘任田某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2021年7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4万元。黄河公司于2021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河公司胜诉,于2021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问:(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4)赵聘用田某及为蓝海公司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部分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其除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那些条件?
老师好!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票普票29万,专票3万。请问老师3个问题: 1.缴纳增值税怎么算? 2.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的额度是专票+普票合计超过30万,普票部分全额缴税吗? 3.专票是只要开票就要交增值税是吗?
请问老师,我们单位需要相关证书,聘请了两名职工,每个月发工资,但是人在外地,现在单位需要资质认证,他们两个来单位配合资质认证的交通费、吃饭、住宿费,我们单位可以报销吗?(是国有企业)
无形资产摊销怎么做分录
老师,问一下,单位准备注销了,固定资产已经折旧完了,净残值率还有余额,领导说那些电脑跟空调还有打印机都不知道在哪了,这个残值率的余额怎么处理?
厂房之前是评估入账,价值1000,现在评估的价值只有700,要怎么做账呢。
请问老师,老板问还差多少成本票,还说把去年的也算上,请问汇算清缴之后还需要把去年的算上吗?不是都交完税了吗
老师 无形资产年初余额是1万 现在期末余额是8000了 这是哪里出问题了 该怎么调
以前年度有生活服务业进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在享受政策的时候需要备案吗?
老师,为啥要除以1000000?看不懂
老师,公司对公账户发了两个月工资其余都是微信发工资,因员工汇算清缴没有交税,发现有几家公司给他申报,此时税务局说把银行流水给他,那微信付工资可以吗(微信没有备注工资),对公账户有备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