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种情况下e可以向d进行追索。因为票据背书时标注不得转让,并不影响票据权利本身,因此c背书给dd背书给e这个都是有效的,只是说在b标注不得转让后,c在后续背书之后呢,后续票票据的后手是不能够向b去进行追索的。本题中由于d背书给e的时候出现背书不连续,那么这个e只能向d进行追索
老师,有几个小问题麻烦看一下: 1.a背书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那么abcd都是e的前手吗? 2.a背书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那么bcde都是a的后手吗? 3.一个商业汇票(a不是出票人),a背书给b标明“不得转让”,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我知道a对b有责任,a对c没责任。那a对d和e有责任吗?
票据A给B,B给C注明不得转让,C给D,D给E的时候背书人,被背书人写反,背书不连续,E给银行不承兑,D拿回后可以找谁追索,C.取回又可以向谁追索
请问a出票给b。b背书给c注明不得转让 ,c背书给d,d背书给e但背书错了导致不连续,e被拒绝付款后可向谁追索?
A向B买了一个东西,甲银行给A开汇票。B背书转让给C,并赋予条件C不得的转让给其他人。但是C附条件背书给D, D将汇票弄丢被乙捡到,乙伪造了D的签章并给了知情的E,E将汇票给了不知情的F 1.F对BD是否有追索权?为什么? 2.EF是否有票据权? 3.A能以B的货物不合约定为由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4.C为什么背书有效条件无效? 5.被背书人D为什么不得向原背书人B追索?
A公司为偿还债务,给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C公司,汇票金额人民币500万,出票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记载为见票后6个月。B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将汇票交付给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将汇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汇票请求付款被拒绝,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为被告,以诉讼方式行使追索权。问题: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二手机动车普票,没有抵扣进项,又二手机交易出去了,按13交增值税还是按简易交啊
老师无票支出,我是不是可以在摘要栏这样写摘要栏写,比如采购办公用品,我可以写无票支出,报销张三采购办公用品,就是尽量写详细一点
老师,意思是采购原材料100没有发票,然后也加工领用了,汇算的时候就调增100吗老师,无票支出写摘要栏,汇算的时候是不是从明细账查就可以一次汇总出无票支出
老师,意思是采购原材料100没有发票,然后也加工领用了,汇算的时候就调增100吗
老师,无票支出主要指的是费用支出吗?比如工业采购原材料没有取得发票,但原材料还要加工成库存商品,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这样的原材料无票支出,汇算也调增吗?还是怎么处理
老师,我想问一下写摘要的问题,比如发工资扣除个税还有收会待扣扣社保,做一张凭证,摘要栏都写发放某月工资,还是再扣个税的栏写代扣个税然后再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栏写发工资扣个人社保啊,那种合适,我看之前外账会计一张凭证摘要都是发放工资
老师,那我做账的时候把无票支出写在摘要栏可以吗?这样汇算的时候一下就可以查出无票多少,可以吗
老师收入到支付宝提现有手续费也是按扣除手续费前确认收入吗
老师好!公司二月份注册清算已缴企业所得税款2800元,请问分录怎么做?
老师汇算清缴的时候,其他可以填无票支出,那比如发生差旅费1000其中100无票,是不是汇算期间费用差旅费就填1000然后调整的其他填100.做账的时候是做1000的差旅费然后自己登记无票台账100吗?还是做账的时候就把无票提现出来
d然后可以向前面所有任意行使追索权?
D只能向c行使追索权,因为b背书时注明了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