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老师您好,麻烦给我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哪些是减半征收,哪些是免税的,还有小型微利所得税的税率
老师好,我们是假日酒店,请问现阶段有哪些优惠政策?政策原文是麻烦老师发一下
老师:我们是传媒文化公司,想问一下目前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文化产业现在推行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要最新版的,不再生效的不用发。
老师,麻烦问一下我们是生产加工企业,关于农产品初加工以及核定扣除还有出口贸易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啊
14、资料: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发生如下货币资金收支业务:(1)采购员李某准备到外地出差,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900元,公司以现金支付。(2)行政管理部门购买办公用品,花费2300元(不考虑增值税),公司开具现金支票付讫。问题: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依次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并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采购付款及其他业务如下:(1)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订金10000元,约定两个月后从乙公司购入原材料3000kg。(2)2个月后,甲公司接到乙公司发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额3900元。原来甲公司预付款不足,剩余账款暂欠。(3)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用银行存款向乙公司补付所欠材料款。(4)甲公司为应付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30000元,款项存入银行。问题:(1)根据资料(1),做出甲公司预付部分账款的会计分录(要求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2)根据资料(2),做出甲公司相应的会计分录。(3)根据资料(3),做出甲公司相应的会计分录。(4)根据资料(4),做出甲公司借款的相关会计分录。
工作人员律师的a)工资在每月15日支付。自12月15日以来累积的薪金为17800美元,尚未入帐。
甲公司于2002年1月1日发行面值为300000元、票面利率为4%、5年期的可转换债券,用于企业经营周转。规定每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发行2年后,可按每1000元面值转换为该企业每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600股,2004年1月1日将2002年1月1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80%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可转换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为287013元,实际利率为5%。已知不附转换权时,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274726元,实际利率为6%。假定没有发生交易费用。该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债券的摊余成本,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全部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83963元,未调整利息调整借差总额为16037元。要求:(1)计算2002年1月1日债券发行时转换权价值和利息调整金额:(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刘先生儿子今年10岁,预计18岁上大学。假设学费上涨率每年为5%,目前大学4年学费需30000元。现在刘先生已经准备了10000元作为子女教育启动资金,投资于收益率8%的项目上。如果刘先生在为儿子积累教育基金时,准备投资到年收益率为7%的理财产品上,请为刘先生设计教育规划方案(本例中列出的时间点都为年末)
2022年4月1日东方公司为购建厂房以92.42万元的价格发行债券,面值100万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8%,发行时实际利率10%,债券利息每年末支付。公司发行债券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计算2022年年末“应付债券”的账面价
1、甲公司2020年度准备向职工集资5000万元,该公司共有职工5000人,人均月工资为2000元,集资年利率预计为9%,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6%,如果甲公司预计202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利息支出全部扣除),请为该公司作出税收筹划方案。2、某企业从事汽车维修和零部件销售,2020年的应纳税所得3、林教授申请了一个专利技术,专利权属个人拥有。现在有两个方案供其选择,一是将其转让出售,可获转让收入100万元;二是可将该专利折合股份投资,让其拥有相同价款(100万)的股权,预计在10年内每年可获取股息收入10万元。林教授应采取哪种方式比较有利?
1、甲公司2020年度准备向职工集资5000万元,该公司共有职工5000人,人均月工资为2000元,集资年利率预计为9%,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6%,如果甲公司预计202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利息支出全部扣除),请为该公司作出税收筹划方案。
某公司有关资料如表8-8所示,假设该公司208年、2019年每股市价均为4.8元表8-8某公司资料表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净利润(万元)37803600营业收入(万元)3000028000年末资产总额(万元)350003000028000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250002200019500年末普通股股数(万股)180001800018000普通股平均股数(万股)1800018000要求(1)分别计算该公司2018年、2019年的每股收益、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和平均每股净资产(要求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的数均取平均数)。(2)采用因素分析法分析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和平均每股净资产各个因素对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玫瑰公司2024年2月发行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可转换优先股200000股,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实收价款280000元。2024年10月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40000股,每股面值1元。.要求:(答案金额以元为单位)·(1)编制2024年2月发行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可转换优先股的分录。·(2)编制2024年10月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分录。
生活服务进项加计扣除10%
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呢?
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微的话 按5%或者10%缴纳
优惠政策时效是什么时候?
你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