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签订合同的,需要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合同金额为基数的
新成立甲一人的100%股权商贸公司,认缴资本300万,实收资本一分没有,也没有发生任何业务,现在甲把100%股权无偿转给乙,问甲乙双方用缴纳印花税吗?如果交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甲公司2019年至2021年投资业务如下: (1)2019年1月2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900万元取得乙公司60%有表决权的股份,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000万元。甲公 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未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3)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出售,取得价款650万元。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后仍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并在乙公司董事会留任一名董事。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总额1400万元。较2019年1月2日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增加400万元,其中,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因自用固定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4)2020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利润520万元,其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当年出售一批存货(均为售出),成本为18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5)2021年6月9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6)2021年12月31日,乙公司发生净亏损150万元,其中,乙公司向甲公司当年出售 一批存货全部售出。 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 问题:编制2020年甲公司对乙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甲出资150万元,乙以房屋作价出资100万元,丙以货币实际缴付出资200万元,丁以货币认缴出资50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乙在公司成立后即将房屋交付公司使用。公司成立第二年,由于丁迟迟未履行出资义务,但一直勤恳在公司工作。甲乙丙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关于丁的出资方式与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公司每个月向丁发放税后筹劳10万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到账后再将该酬劳的一半转至公司旅行出资义务,共分十期履行。丁收到劳务后未向公司交付,而是私下戊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戊对此知情。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甲乙丙丁就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30万元担责任。乙的房屋出租时市场评估价值仅为50万元。同时丁戊的股权转让协议败露。对于此股权转让协议,甲知道协议的当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乙申请撤销,丙主张协议无效。1,债权人乙可以要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哪些股东来承担多少钱的责任?2,甲乙丙的主张谁的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3,乙可以主张何时开始享有股东权利?理由是什么?
一、基本情况 (一)A公司股东为甲个人,甲女士持有100%股份,认缴未实缴,出资成本为零。 (二)甲女士为代持人,实控人为丙先生(65%)和丁先生(35%),甲女士与丙先生的哥哥乙先生为夫妻关系。 (三)A公司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0万,2024年第一季度列支较多费用,截至2024年3月底,未分配利润约40万。 (四)实控人希望解除代持。 (五)实控人2024年准备将转让100%股权至其他公司,转让总价约2000万,同时实控人也将取得其他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税务问题 问题一:能否参考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确定交易价格? 问题二:股权转让(现金支付部分)需要如何缴税? 问题三:股权转让(换股部分)需要如何缴税? 问题四:股权转让(现金支付部分)有何种税收优惠? 问题五:股权转让(换股部分)有何种税收优惠? 问题六:能否有其他节税方式?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成立。两名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2000万,甲认缴出资1998万元,乙认缴2万元。公司持续经营,但未开展业务,未取得任何收益。利润分配为0.处于筹建期。费用在长期待摊科目归集。2024年5月,甲想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父亲。 问题1 甲是否可以和甲的父亲签订股权无偿转让协议,将股权0元转给他的父亲。 问题2 公司未产生利润。在股权转让中,个税是否免除。只缴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即可。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
无偿转让的是不是不用交呢?
如果合同金额是0 的,税务局承认的,就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