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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和兼营老是分不清,能举例说明一下吗?

2020-08-25 13: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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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13:55

    什么是兼营呢?这个其实比较好理解,比如我们去移动大厅交话费,同时它还卖手机。也就是说,公司从事两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就是兼营。   兼营怎么缴税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比如这个移动大厅,原本话费是按照6%缴税,卖手机是按照13%缴税,如果它自己不能核算清楚,那就全部按照13%来缴税。   混合销售   什么是混合销售呢?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这个概念该如何理解呢?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必须是一项销售行为;   第二:这项行为是“货物%2B服务”的模式。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也就是属于原先营业税的那些税目。   比如你去商场买了个电视,商店负责送货上门。这里,商场既提供了销售电器的行为,又提供了送货上门这种物流辅助服务。这里,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但这确实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了“货物%2B服务”。所以它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   这里特别注意,没有“货物%2B销售不动产”,没有“货物%2B销售无形资产”,也没有“货物%2B劳务”这些形式。   判断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把握住的原则是,货物和服务是有内在关联性的,因为你买电器了,我才提供送货的服务,这就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商场就有一个送货门市部,无论是否在本商场买货,只要出运费,都提供送货服务,这种情况就是兼营行为了。   另外,我们还要体会一下,货物和服务之间其实是有一个从属关系的,一个是红花一个是绿叶,绿叶的存在是为了衬托红花的绚丽。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我办了个培训班,给大家讲增值税,一个人收998元,这个培训费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文化体育业,但同时,我把我的讲义装订成册,在培训中发给大家,这又包含了一种销售货物行为,这项业务实际上就是“生活服务%2B货物销售“的混合销售行为,而且发讲义是为了让培训的效果更好。   如果我在培训班外面设置了现场卖书的摊位,培训的人路过的时候看到会买。讲课和卖书之间没有什么内在的关联性,是一种经营互补,这就是一种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如何缴税呢?   规范说法:“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通俗说法:也就是如果你以卖货为主,就按销售货物缴增值税,如果你以提供服务为主,就按服务业缴增值税。   简单说法:就是按照主业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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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09 追问 2020-08-25 15:58

比如在饭店吃饭,服务员还提供服务,这就是混合;如果饭店还销售烟酒行为就是兼营,我这样理解对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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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5 16:06

对的,就是这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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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09 追问 2020-08-25 16:17

那饭店的这样算增值税不是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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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5 16:24

这个没办法,这样计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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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09 追问 2020-08-25 16:26

还有烟草批发向某商场批发销售卷烟 需要交消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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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5 16:36

烟草现在向批发部门征收5%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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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09 追问 2020-08-25 16:50

批发向批发不交税吧,这个也有点晕,零售环节不是只有金银铂钻需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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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5 17:13

嗯,是的,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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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兼营呢?这个其实比较好理解,比如我们去移动大厅交话费,同时它还卖手机。也就是说,公司从事两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就是兼营。   兼营怎么缴税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比如这个移动大厅,原本话费是按照6%缴税,卖手机是按照13%缴税,如果它自己不能核算清楚,那就全部按照13%来缴税。   混合销售   什么是混合销售呢?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这个概念该如何理解呢?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必须是一项销售行为;   第二:这项行为是“货物%2B服务”的模式。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也就是属于原先营业税的那些税目。   比如你去商场买了个电视,商店负责送货上门。这里,商场既提供了销售电器的行为,又提供了送货上门这种物流辅助服务。这里,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但这确实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了“货物%2B服务”。所以它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   这里特别注意,没有“货物%2B销售不动产”,没有“货物%2B销售无形资产”,也没有“货物%2B劳务”这些形式。   判断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把握住的原则是,货物和服务是有内在关联性的,因为你买电器了,我才提供送货的服务,这就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商场就有一个送货门市部,无论是否在本商场买货,只要出运费,都提供送货服务,这种情况就是兼营行为了。   另外,我们还要体会一下,货物和服务之间其实是有一个从属关系的,一个是红花一个是绿叶,绿叶的存在是为了衬托红花的绚丽。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我办了个培训班,给大家讲增值税,一个人收998元,这个培训费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文化体育业,但同时,我把我的讲义装订成册,在培训中发给大家,这又包含了一种销售货物行为,这项业务实际上就是“生活服务%2B货物销售“的混合销售行为,而且发讲义是为了让培训的效果更好。   如果我在培训班外面设置了现场卖书的摊位,培训的人路过的时候看到会买。讲课和卖书之间没有什么内在的关联性,是一种经营互补,这就是一种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如何缴税呢?   规范说法:“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通俗说法:也就是如果你以卖货为主,就按销售货物缴增值税,如果你以提供服务为主,就按服务业缴增值税。   简单说法:就是按照主业缴税。
2020-08-25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可以参考: 1、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这就是混合销售,既有销售行为又有安装劳务行为, 兼营行为没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务,同时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
2022-09-26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2021-04-20
你好 混合销售是同一项业务  兼容是两个业务 
2020-12-21
你好 混合销售是一项纳税行为。兼营是服务与销售并存,俩项行为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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